远洋地产销售欺诈的事实内容陈述 2013年4月11日上午,杭州远洋心里8#、5#楼在售楼现场正式开盘销售,签订认购协议及定金合同,当天销售员明确告知B户型(120平方)内有三个飘窗赠送,并提供广告楼书彩页。彩页中标明8#、5#楼的B户型有三个飘窗赠送。 4月17日下午,我们去售楼现场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其中只有一位准业主发现合同附页(户型图)中飘窗只有两个,另外一个需要按实际面积计算。当时,销售合同办理人员承认附页有误,请我们后续再办理合同附页更改手续。 4月18日晚,销售人员反馈合同附页是正确的,就是只有两个飘窗赠送。这样我们很多业主都被欺诈啦,因为多数人没有关注这个细节,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事先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告知,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是销售合同欺诈行为。 而事实是,B户型(120平方)宣传赠送三个飘窗而实际只有两个的销售欺诈行为并不是第一次,于2012年12月21日开盘销售的10#楼也存在相同的情况。 事后我们采取了理性维权行动 4月19日早上8点半左右,我多次电话联系销售人员,无人接听,5分钟后我就在住在杭州网的远洋心里业主家园上发帖,揭露真相,并呼吁大家共同维权,结果1分钟左右销售员就跟我联系,我告知销售员要求开发商负责人给予正面答复,销售员答应会将相关信息转告开发商负责人。(链接地址: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6609474-1-1.html)帖子发布后部分受欺诈业主才陆续了解真相,直到今天(4月26日)还有部分受欺诈业主不了解此事。 4月19日晚,我再次联系销售员咨询是否有反馈信息?答复是处理诉求的开发商负责人(远洋地产杭州公司心里项目部营销总监/周敏)去北京出差了,要等到下周五(26日)才能回来处理。 4月20日上午9点左右电视媒体小强热线记者联系我们,希望帮助我们报道事实真相,我们的一位维权业主将相关材料送达记者处,进行曝光,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周敏,周敏说电话中很难说明,答应会约谈我们。 4月22日晚,销售员反馈我们,周敏未去北京出差,并约定业主代表23日下午约谈。 4月23日下午2点半,我们有4家业主代表参加约谈,周敏只承认开发商有错误,主要承认楼书彩页广告有错,承认开发商事先未明确告知,同时申明约谈仅仅只是解释开发商错误的原因,但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我们的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了。另外,周敏以我们每家购房意愿不同为理由,希望跟我们单独解释、联系,这不应该是央企的做事方式。至今我们都没有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我们的维权目标 我们只是孤立的业主小群体,我们只想得到我们应得的权益,既然开发商已经承认错误,希望能及时改进,兑现自己的承诺,归还我们的飘窗面积,或者给予我们相应的等价补偿。 我们的维权依据 1. 目前,我们手上有2012年12月21日、2013年4月11日开盘销售时售楼现场的楼书彩页广告,其明确表明有三个飘窗赠送;而新浪乐居网于2012年7月3日上传公布的120平方户型图也显示有三个飘窗。 2. 远洋心里在杭州房产交易中心的定金合同备案文本中,第五条提到“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3. 我们保留部分语音记录材料,以证明事实真相。 4. 定金、首付款银行小票及开发商开具的发票能证明我们的相关交易记录。 5. 我们是在被诱导之下签订的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前要求先付款,然后,有意掩盖销售合同的陷阱,合同附件没有给我们审核,仅仅将附页折叠要求我们签字画押,这种手段就是欺诈。 如此央企是我们没有想到的,只承认错误、编造理由,不承担责任,这个跟无赖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企业能走远吗? 请求房产监管机构整顿行业无赖,呼吁媒体主持公道、声张正义。 我们是在无奈的情况之下,请求房产监管机构整治不良开发商,希望能为我们维权提供帮助。我们对自己的所有陈述内容负责,并愿意接受协助调查。 我们更希望网络媒体能主持公道、声张正义,让不良开发商暴露在阳光下,同时为央企清除败类提供依据。 希望远洋地产总部的经营层能知道这些情况,并管理好下属企业,诚信是企业经营的基础,通过摆不上台面的手段获取小利,最终一定会失败的。言行一致、走正道才能基业长青。 远洋心里部分维权业主联合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