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正式瓜佬儿 于 2013-5-18 20:24 编辑
昨日下午4时,中院法庭对“江南御府”进行了宣判。以下是宣判内容: 一、撤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2)杭西行初字第74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杭州市规划局于2011年8月26日作出的建字第33010020110033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上诉人杭州市和祥房地有限公司各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是秦审判长宣读的,这是一个心酸的结局,其实这个宣判,令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沮丧。 秦审判长,女,四十几岁,个子不高,剪着短发,短发的下部略有卷曲,也就是理着一个“狐背头”,人显得很精干。四月初,我们曾和秦审判长“私下”沟通过,现在这个结果还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当时沟通时,应该说秦法官看上去很友善,脸上总是充满了“笑容”。她和我们说,这起案子翁院长很重视,他们也在争取能给我们有一个好的答案。说实在,我们在和秦法官初次交流中,都以为她是一个好人。 宣判结束时,秦审判长表示,你们在仔细看了判决书以后,她会再和我们进行一次交流和解释。 我们问秦法官,“如果我们说服你,判决会改变吗?”。 “我是不会被你们说服的。”说这话的时候,她满脸还是微笑,眼睛则迅速地扫过我们。她补充说:“这个判决是我个人想法的表达”。 其实在这之前,据悉政法委对本案似有三条意见。秦法官的说法是不是有点言不由衷了呢? 回家之后,我们认真看了判决书。判决书文文笔流畅,条理清晰。对杭州市规划局及杭州市和祥房地有限公司的证据及理由一一驳斥,对我们提供的证据及理由则大加肯定,但判决的结果却莫名其妙。 前几天碰到规划局的一个领导。他告诉我们:“判规划局输,后果会很严重!法院现在也是左右为难。” 如果按秦法官说的那样,一切是那么轻松,那判决绝不会分别延迟两次后才作最后判决。当然,内幕我们现在还不知道。 法院的判决书在应用法律上还是有问题的,我们也不是一点也不懂法律的人。 唉!狐狸终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