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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州001

新州物业,你愿意让出部分办公用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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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拿18大唬人,你还有什么可说?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反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因?有理你就把理由摆到桌面上来!18大精神吃的这么透,就不敢讲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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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州001 发表于 2013-7-13 15:41
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后,深感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重要性,结果虽然很重要,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过 ...

18大讲依法办事,但没提出讲风水吧?风水问题也不需要开听证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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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选址须周边业主同意

余海蓉

  【本报讯】(记者 余海蓉)为优化医疗机构的布局,规范医疗机构设置行为和指导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在我市兴办医疗机构,优化我市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昨天,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部门制订出台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试行)》,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进行规范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间距离不得少于500米

  市卫生部门要求,新增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地址的选址应符合《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目录。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时,其所服务的社区人口要求不同:医务室所在单位的服务人口要在500人以上;诊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上;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2万人;一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0-15万人;二级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50万人;三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00万人以上。

  市卫生部门还同时要求,新增医疗机构与现有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新增诊所与现有任何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500米;新增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均含医院内设的)或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新增专科医院与同类专科医院或设有市级以上同类重点专科的综合性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3000米。

  优质医疗资源政策上给予倾斜

  对于优质医疗资源,市卫生部门在其选址上给予政策倾斜,可适当放宽服务人口和医疗机构间距离的规定。

  这些优质的医疗资源包括:本市离退休专家自营诊所、门诊部的;国内著名专家(卫生部属院校直属附属医院科主任、国家级临床类学会、协会副主委或主委、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在深自营医疗机构;国内外著名大学医学院校(卫生部部属院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所在国(地区)排名前10名的国外医学院校、省内院校包括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学院)在深兴办的医院;对国际国内具有医疗机构连锁经营经验机构(连锁经营医院时间5年以上、医院数量在20间以上或诊所门诊部100间以上的)在本市开设连锁医疗机构;国内中医药著名品牌经营且具有突出特色、社会认可和政府扶持的机构自营中医类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选址要征得周边业主同意

  市卫生部门要求,拟作医疗用房的房屋应为合法建筑(有房地产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合法的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同时选址的房屋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应医疗机构的最低要求:医务室60平方米、诊所8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口腔门诊部及医疗美容门诊部400平方米、中医门诊部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及其他专科门诊部500平方米、综合门诊部600平方米、医院5000平方米。

  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医院建筑应为独立楼房,其选址是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市卫生部门还要求医疗机构选址必须事先征询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的意见,无明显反对意见,卫生部门才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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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看楼主《新州001》的注册日期,再看看楼上《和谐新州》的注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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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楼主:
1,这里不是深圳,这里是杭州,是新州花苑。
2,你能代表业主么?你没见三幢大多数业主支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么?
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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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3幢这位讲风水的先生是否住顶楼。如果不是住顶楼,劝你赶快换房或者向12345投诉。因为你楼上每户都有卫生间,卫生间的作用我想你也知道吧,你能否忍得住天天有人在你的头顶上拉大小便!从风水角度说,你头上顶着污物是不洁的。所以劝你换成独门独户的别墅,周边不能有生活配套,否则影响风水。可者向12345投诉楼上,最好能把楼上的卫生间都封了。不要同我说“十八”大报告有没有学过,我写过学“十八”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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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开口18大,闭口18大,象你这样居然因信风水,而阻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立的主,你配么?你有资格么?请你看看这几天新州花苑业主的滔滔民意,你该消失了吧!好在你已经把马甲换成《和谐新州》了,可正是你,是新州最不和谐的声音。好自为之吧,不要再弄出新花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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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事有没着落啊?还开不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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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新洲社区卫生站早日启动开业,这样也给本社本广大老人、小孩带来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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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3幢这位讲风水的先生是否住顶楼。。。。。。。楼主,你开口18大,闭口18大,象你这样居然因信风水。。。。。。。牛!我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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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这么热,有个卫生站方便的多。一拖再拖,倒是给个说法啊。比比万和楼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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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绝大多数新州人都期待卫生站能尽快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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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开个卫生站!这样我们的生活便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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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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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新州卫生站能够排除如何阻力早日开张,为新州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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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3幢楼下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共71户住户,有20户不同意,占三分之一左右,根据环评的意见是:新州现在有20户不同意,听证会都没必要开了,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么多不同意的意见,就算开听证会,也是辩论来辩论去,没个最终的结果
那万和楼当初6,7,10,11幢可是又99%的反对率,滨江环保不是也开听证会,还照样通过了吗?
那是否说明万和楼肯定是有问题的。或者我们的社区卫生站也可以效仿万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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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3幢的想法,我看药店也不能开在3幢了,因为生病的人才会去药店,而目前新州其他幢沿街药店都开了好几家了,也没见人家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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