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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是可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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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各种原因不交物业费是可耻行为,与偷盗性质无异。按照一般小区的惯例,时机成熟时,打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唯一的途径。凡国信嘉园业主,读到本帖的还没交物业费的,请主动去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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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鄙视 不交物业费的行为   同时支持 法律上的采取行动

也许你可以对物业各种不满  但是你要提出 要表达  

如果仅仅单方面不交物业费的  其实 你还是在享受各种基本的物业服务的  比如保洁 保安  绿化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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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吃吃喝喝 于 2013-7-4 16:13 编辑

我不知道国信总的物业费收缴率是多少,上次去物业,说去年的(2012年)还有100多户没交,今年的收了70%,我想物业费如果全都能收上来,减少赖帐的,是不是物业品质也就能提高了。是不是可以这样说,现在收缴率是70%的话,相应于按我们交的物业费后,打7折提供的服务,我想物业品质跟物业费收缴率肯定成正比,不交物业费表面看,象是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但物业公司是不会做赔本买卖,就会想办法到处降成本。实质上是侵犯了交费业主的权益。希望大家对这个观点有所指正。就是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是不是侵犯了交费业主的权益?

希望业委会有行之有效的办法,帮助催缴物业费。物业费收缴率高,不但物业品质可以上来,好的物业公司也会乐意来投标了。我觉得现在换了四家物业公司,都有问题,应该找一找原因了。

到底是物业公司不行,还是物业费的总收入无法支持到好的品质?
是收缴率低了,还是物业费应该要涨?

如果物业费收缴率越来越低,期望提高物业品质,品质不下降都会成为奢望了。

我建议直接由业委会派出人员催缴,因为不缴物业费,最大的受害方不是物业(甚至物业根本就不是受害方),而是已缴费的业主。这点可能是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也不是很明白的。

只有由业委会出面催缴,才能真正让大家了解谁才是利益相关方。让物业去催缴,他们的态度很昧,怕得罪业主。反正收不上来,可以通过降低成本解决(比如通过减少人员,降低人员素质,保安工资3000元还是4000元,素质相差大了)。

业委员是不是可以定个区规家法,欠物业费3个月以上,在欠费的单元门上帖条通告。特别是要告之损害全体缴费业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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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吃喝喝 发表于 2013-7-4 15:53
我不知道国信总的物业费收缴率是多少,上次去物业,说去年的(2012年)还有100多户没交,今年的收了70%,我 ...


你的分析很正确,不交物业费正是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权益。因为,不缴费的业主依然享受着物业服务。而由于资金不足够,又容易导致服务的下降。

应当在下一届业主代表大会内容里增加欠拖物业费的递增利息,否则不缴费的违规成本太低,直接导致恶性循环的后果。拖欠三个月的,就直接上法院,并加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利息,这就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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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溪春早 发表于 2013-7-4 16:42
下次业主大会把制定出来,对物业费拖欠老赖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规则,包括沿街物业违规出租做污染餐饮,也应该 ...

应当订一个规则:拖欠的物业费应当由业委会从经营收入中补足,在物业费充足的情况下,加强物业管理。
拖欠业主在一个月内应当收到业委会的催款律师信,告知详情。三个月直接提交人民法院。
业委会管理的资金是全体业主的,绝对不能无偿使用。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红利计息。百分之四至五吧。
去银行跑来跑去,去欠款的业主家跑来跑去,发款律师信,发催款信都是要成本的,这部分也得加上去。
违规是要受到惩罚的,还得加上这部分东西。成本就可以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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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leasure606 发表于 2013-7-4 17:03
应当订一个规则:拖欠的物业费应当由业委会从经营收入中补足,在物业费充足的情况下,加强物业管理。
拖 ...

大阳斑竹文笔好,见多识广,能否劳驾起草一个业主公约,提前酝酿,贴出来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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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支持楼主. 还有, 一打官司,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肯定输.这个已经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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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顶湖 发表于 2013-7-4 19:37
这个支持楼主. 还有, 一打官司,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肯定输.这个已经有判例.

顶湖先生经常不吝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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