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绝大部分事物所采用的模式就是合伙人制度(Partnership)。合伙人往往是几个有共同志向、有相近建筑设计准则、互相信任的建筑师联合创业。事务所以合伙人的姓氏命名,共同享用资源和成果并承担责任。我工作过的CBT/Childs Bertman Tseckares Inc. 就是这类很典型的建筑师事物所。
在一个项目团队里,工作上的上下级关系如谁对谁负责、谁向谁汇报,一条线(line of command)非常清楚,老板只找项目经理发号施令,然后由项目经理向下安排,决不会越级乱指挥。而如果实习生出了错,老板怪罪下来,肯定是项目经理负责。这样的管理工作效率很高。虽然工作有责任的轻重,而人与人之间却是平等的。大家也不用职位来称呼对方,从老板到实习生,大家都以名字相称。
除了以上谈到的两种建筑师事务所之外,还有一种比较特别的类型,那就是在住宅开发商手下的建筑设计部门。美国人大多住在单家庭住宅(Single-family house)里,即中国所谓的小别墅,所以95%的住宅是不需要建筑师设计的批量生产。开发商的建筑设计部门主要就是进行这种批量生产,对开发商来讲降低了成本。建筑师协会长期以来认为建筑师不应该依附于开发商,因为容易在建筑设计上丧失独立性,受市场经济效益的影响而牺牲了产品的质量,形成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这也是很多建筑师不太愿意承接批量生产的住宅开发和商铺设计(Retail design),因为这两者都太受市场牵制而制约了建筑师自由发挥的机会。在CBT承接的住宅项目是属于那5%的住宅设计市场:即造价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富豪住宅或政府的低收入住宅。
建筑师对社会有责任。比起律师、医生等职业,建筑师的收入很一般,即便如此仍然属于中产阶级,不用为生活发愁。所以如何关心弱势群体(disadvantaged group)是建筑师应尽的义务。CBT每年都在员工中自发组织义工,上至老板,下至实习生,都会踊跃报名。我参加了两次义工,一次是为波士顿黑人区的小学生上10堂设计课,教他们如何做最简单的设计。即使这些小孩将来不一定选择建筑设计作为他的职业,但至少从一定程度上了解建筑师是怎样工作的。这种潜移默化对推动大众对建筑师职业的理解是有作用的。另一次是叫"四月圣诞节"(Christmas in April)的活动,主要是帮助一位低收入的孤老太太清扫、修补她的住宅。这样的活动有时占用周末,有时占用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