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53|回复: 0

网络购物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4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发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从3月15日起实行的通知。今后,网络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凭证,消费者网购可以在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退货(除规定的部分商品外)。

  对于网络交易经营者,今后将受到更多的规范约束。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办理工商登记。

  已经领取工商执照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等在内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如今很多消费者已经习惯向商家索取发票等凭证,今年3月15日开始,只要消费者索要,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电子化的形式出具相关票据。即使消费者未索要,也应当向消费者出具。消费者可以凭此作为维权证据。

  在消费行为中,消费者要退货往往会碰到很多麻烦。此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范围内。

  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在收到退回商品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钱款。这个过程中,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

  除此之外,此次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也做了特别规定,需要承担审查、保障公平交易、监督等责任和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西门市集
良渚文化走廊
欢肆效果图
墨尔本高楼
勾庄
临平体育馆
奥体世纪城
江南科技城
馥香园航拍
金沙湖航拍
城北万象城
科创趣城
杭州西站
运河
和平里
杭州南站
浙金地块
武林新核心3
武林新核心2
武林新核心1
浦东御桥湾
绿城潮听明月
未科湿地开发
金色钱塘
文教、申花
世纪城地标
滨江棠前嘉座
钱塘江大潮
苏杭城际铁路
春和云境
未科3兄弟亮灯率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5-5 05:45 , Processed in 0.04771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