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合同方案
本届东苑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国家与地方政府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而筹备东苑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筹备组依法审查核实东苑小区未曾通过业主大会讨论的物业“合同”,依法质疑“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合同”必须广泛征得东苑小区全体业主的认同,力求能够全面履行“合同”,建设和谐小区环境。筹备组主持审查核实工作必须透明、公开、公正、公平。待审查核实东苑小区未曾通过业主大会讨论的物业“合同”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下届业委会依法执行和物业公司签定合法的“合同”。筹备组决定在初选下届业委会和业主大会召开前,组织东苑热心业主在长睦苑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审查核实东苑小区前届业委会私自签定的物业“合同”。小区公告栏和出入门口醒目处提前7天告之会议内容,欢迎关心小区利益和自身利益的业主踊跃参与“合同”审查核实,金玉良言畅叙己见。
初步审查合同内容 1、物业费0.65元/平方的价格构成?(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2 、小区公共利益经营性收入三七开的依据是什么?(东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 包干制即 物业费由业主按面积交纳,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享有或承担, 物业公司也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 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物业服务质量是否按照《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丙级)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2012年3月6日招投标时的3个承诺《1.人车分流2.电动车集中管理3.监控问题》需实现) 4、能耗费采用统一的0.30元/平方不公平、不合法。应该单独按实向业主收取。 5、停车费采用最上限(国家规定0-100元/月)不公平、不合理。
审查合同现场人员 1、物业人员2-3人 2、东苑热心业主 3、筹备组全体人员 4、社区领导、社区民警
东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4 年 2 月 17 日
附: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6、办公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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