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玫瑰湾样板房与实际严重不符,欺诈消费者 ——坚决要求拆除牢笼柱子或者退房 所谓的阳光大三房变牢笼? 2013年9月,汪小姐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去保利玫瑰湾位于之江东路与12号大街交叉口的售楼处选购新房。看房时由于房屋属于期房,所以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小吕带领汪小姐看了此小区的样板房,看了样板房后,汪小姐对两幢小高层的中间套户型比较感兴趣,提出要看下现房,但销售人员表示现房不能看,以曾经出过安全事故为由拒绝看现房。销售人员介绍说,小高层的中间套户型与样板房完全一致,只有基数层和偶数层阳台不同而已,样板房的户型与宣传图册上也完全一致,经过一翻对比之后汪小姐选了小高层楼层17楼的中间套户型。签订合同时,汪小姐还有疑虑,询问样板房是否与实际房屋有差异;但销售人员极力保证没有区别的,让汪小姐放心好了,并且说楼层这么高采光和视线都会非常好。合同签订后,汪小姐按照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办理了相关手续。 2014年3月,玫瑰湾的工程进展顺利,部分业主进行看了下现房。跟汪小姐同样购买了小高层另一幢17楼中间套户型的叶小姐一家看过现房之后,傻眼了,三个朝南的房间外面有三根擎天大柱,遮住了阳光和视线,三个朝南房间有柱子整个房子像牢笼一样,叶小姐气的差点晕过去。开发商在售楼的时候从没说起过有这三根柱子,对房屋影响这么大的差异,开发商售楼时却只字未提。叶小姐如果知道房屋是这样结构,根本不会购买。最气人的是,两幢幢小高层就17层和18层有三根柱子,但是开发商工作人员在售楼时从未提起过柱子的事情,更没有提起过从哪层楼开始有柱子,签合同时也没有任何提示。后来,叶小姐和汪小姐联系,发现两户人家在购房时均遇到同样问题,开发商从未说起柱子事情。 保利欺诈业主,却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谁买谁倒霉? 陈小姐和汪小姐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实际房屋若与样板房、广告宣传有明显差异的地方,开发商售楼时应当如实明确告知,在同一幢楼中户型有差异的也应当明确告知,应在宣传册上或合同中进行标注。但是保利对房屋存在如此大的缺陷却瞒天过海,只字未提,欺诈消费者,将有缺陷的房屋卖给消费者,价格上也没有比其他楼层有任何优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随后,两业主立即与保利售楼处联系,要求拆掉柱子或者退房。但是保利作为一家大型的房地产商,对业主的问题置之不理,不负责任说“这是外观合计的整体需要,楼是你们自己选的,与我们无关,你们买了房只能认自己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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