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说明
一、文件说明
1、 建设单位汇总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一次备案的一个或若干个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组成,内容如下(要求另详):
1)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即勘察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编写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以上各个报告均要写明报告日期,加盖法人公章,要分别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单位编写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同时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C7—3).报送的竣工验收记录须提供原件,工程参建各方签字(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法人公章要齐全。验收结论必须明确合格与否。
(4)市政工程检测资料(略)
<FONT color=#ff3300><b>a.各项市政工作还在进行中,,地下管道还在铺设中,如何在28号完成市政验收。
b安全问题,山体护坡,封闭管理,安防设施不到位。如何通过的安保
c绿化率缩水,是否达到绿化备案的要求,如何取得园林处的审核
d,地下车库,山体附近工业垃圾遍地,如何通过环卫的审批</b></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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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凡属需要说明、报告的其它事项,可归在本项中,如:工程款付款证明(见工程款支付情况表,拨款额度应达到合同造价的95%)、单位或工程名称变更证明、法人委托书、房屋装修、改造、加固工程需提供产权证、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评估意见书(鉴定书)等。</P>
<P>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文件
A、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规划验收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后加盖《杭州"富阳"市城市规划监督验收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和规划管理部门签发的《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FONT color=#ff0000><b>要求调档,核对当初的开发商最初的原稿和现在施工完成后的工程图就可以得知华庭是否有更改规划和设计.根据合同,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结构形式,这个形式对于我们精装修房的话应该也会包括我们房子当初设计的所有电源的位置,而且像我们128方的房子因为施工的错误将烟道的位置没有按所谓的出售给我们业主的"构想图"来造,却是按"真正的施工图"造后导致后来不得不改造,不知道有没有业主有收到该改造项目的通知书,同样后来的变更也是如此)
2)小区总平面图(包括基站,高尔夫球场,以及现在超大的足球场,还好当初我们留了个心眼,将他们的平面图清清楚楚的复印了下来,可以到时做一个凭证)</b></FONT></P>
<P><FONT color=#ff0000><b>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不知道有没有收到呀,有的话我想只是少数的华庭关系房吧,就如当初我们做调查表一样300房的业主不能代表全部,同样如此仅有的几户也不能代表我们所有业主的愿望不是吗?)</b></FONT></P>
<P>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的为开工报告。</P>
<P>4、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杭州市消防局或富阳消防处对该工程的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批复报告。
<FONT color=#ff3300><b>我们接收到通知是6月18日左右,而华庭方面起草通知是6月10号,那时的华庭道路都没有辅好,不知道华庭方面是如何取得该验收报告的.对此我有所疑惑</b></FONT></P>
<P>5、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建委备案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验收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验收检测报告。工业生产项目必须提供由环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认可批准使用文件。
<FONT color=#ff3300><b>根据业主反映,那里的环保检测是超标的,华庭如能提供该文件的话我们表示怀疑,希望能再次检测</b></FONT></P>
<P>7、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在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工程范围(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179页)内的工程,城建档案受理部门对工程竣工档案文件预验收后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FONT color=#ff0000><b>以上的几项有疑问的文件都不能正常通过的话,这个《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又是如何取得的?</b></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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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质量保修书或保修合同
工程保修年限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的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P>
<P>9、住宅质量保证书
凡供销售的住宅,由建设单位按《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编写。</P>
<P>10、住宅使用说明书
凡供销售的住宅,由建设单位按《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编写。</P>
<P>11、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文件种类和内容从其规定,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监督检验文件等。</P>
<P>二、一般要求
1、所有备案文件应由建设单位收集、整理。
2、备案文件要求齐全、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3、备案文件如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复印人签名,复印时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清晰、整洁、无黑斑、歪斜等缺陷。
4、备案表填写必须清晰,不得涂改,若出现笔误,更改后需在更正处加盖法人公章。
5、文件规格尺寸为297X210(A4幅),左部预留尺寸30mm,上部尺寸25m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