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66|回复: 2

拒交物业费要被记录 上海将建居住领域信用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提出将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是文件亮点之一。意见规定,到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市场化。将住宅小区内拒交物业服务费、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录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在解决住宅小区民生突出问题方面,意见提及,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改造和居住环境改善力度。如落实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方案、加快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以及对小区的老旧消防设施、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并对其实施更新改造;努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加大老旧住宅小区绿化建设力度;完善住宅质量的投诉处理机制等。
            在整治违法建设、治理“群租”等顽症方面,意见指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专业机构开展住宅小区闲置住房的代理经租,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保障,从源头上遏制“群租”现象蔓延。
            意见还指出,上海将加快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和完善续筹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问题。“售后房”小区维修资金由三项归并为一项,与商品房住宅小区并轨。
            此外,上海市还将努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将出台诸如鼓励住宅小区利用闲置地块、绿地的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库);选择合理区域集中建设大型停车场(库),作为周边住宅小区的定向停车场(库);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施错时停车等。
            据悉,三年行动计划将分三阶段实施:2015年上半年,工作开始启动;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该工作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下半年,治理工作将进入总结评估阶段。(记者郑钧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消息称,《物业法》修订案正在征集意见建议。
  专家建议将拒交物业费列的行为入个人信用记录,拒交物业费的个人将来在个人购车、购房、消费品分期付款、社保医疗报销审批时可能遭遇不予通过的尴尬。物业法指出,个人不应拒交物业费,与物业有争议或存在纠纷的,也应先交清物业费之后再主张权利,而不能采取拖欠物业费、水、电、燃气及采暖等公用事业费用的办法主张个人诉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违反《物业法》、《物管条例》的人最终还是要受到惩罚的,可能公务员等体制内的人员受到的制约更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恒隆广场
丰收湖天街
超山
湖滨跨年
杭州体育场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5-2-7 03:37 , Processed in 0.08421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