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41|回复: 5

经济适用房继承也要强制交55%的出让金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2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新花苑的缴纳标准定下来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2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我是运新小区下面二手房交易公司的小谢(谢魁),继承是可以的,但是继承人必须符合您申办经济适用房时的所有条件,一样的情况,如果其它情况达标准而享受的面积不达标,那么需要退还您享受的补贴部分,才能完成,正常情况下,这种继承基本难以完成,所以如果是2004年9月1日后的经济适用房,需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计算公式为: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将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之后就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27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整个杭州市政策,所有经济适用房都一样,2004年9月1日前的在土地补偿缴纳方式上会有部分差异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里近江的那批房子据说每户只交了10几万土地出让金就把经适房变成商品房了,求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不可能。就是市里肯,房改房的也不肯,毕竟当初换房可是交旧房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别想当然,了解了解再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4 11:10 , Processed in 0.05085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