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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区门口重大交通事故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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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建成几年不移交,造成路面乱停车无人能管,遮挡住了行人与驾驶员的视线,出事是早晚的事。最大的责任人应该就是这些各级管理部门的官老爷。他们花着纳税人的钱,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不知廉耻,拿百姓生命当儿戏!现在出人命了,看你们怎么向百姓交代!一群猪狗不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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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路出事是迟早的事,责任人都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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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出人命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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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社区居委会,以前一直认为你们是真心为社区服务的。现在从一系列作为来看,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不仅仅是低能问题,还有太势利的问题。
二区沿凤起路绿化为做表面文章,不惜浪费集体的资金,几拾万的钱就扔水里了(绿化水平底,也没全覆盖,破烂围墙还在等。新城集团得重做)。明明知道新城集团要来绿化,新城集团发现来制止了,还要挥霍。
对于御道路至今未能移交,居委会没责任吗?这当然有江干民政地名办的因素,你居委会不但不做促进工作,还跟着地名办极力为地产商跳脚。
因为太过势利,所以也就会更低能。所以才会有恶果发生。三区门口的交通事故某种程度上不是居委会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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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移交一事,社区好像应该做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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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和之前昙花庵路大桥上半移交状态下,一辆车狠狠撞到大石墩上一个性质
看似偶然,实则有因果,推诿扯皮,非要出事了,媒体出动了,才挪一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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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江干交警“道路没移交就不管理”的逻辑:昨天撞人出事故也不能管;公交车也不能开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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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王大可2 于 2015-6-3 10:17 编辑

江干交警“道路没移交不管理”是不妥当的,我的理解是:凡是杭州市交管部门核发的有车辆行驶证的停在二、三区之间道路中的车辆江干交警都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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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堡移民 于 2015-6-3 10:15 编辑

社区、江干区民政局、运河集团、江干交警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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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堡移民 发表于 2015-6-3 10:11
社区、江干区民政局、运河集团、江干交警都要承担责任。

就社区、民政、、运河集团、交警等几个部门职能来看,解决二、三区乱停车现象最有效的途径是要求交警履职,交警的执法权刚性且队伍力量庞大。三堡同志们团结起来集中力量向江干交警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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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把车停在二,三区之间道路上的车主都是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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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御道路还没有移交,那为什么能通公交车?万一这起车祸是公交车呢,又由谁来认定责任?不是说没有部门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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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政府部门有好处大家抢,需要承担责任时能推则推。由于道路命名的问题导致道路无法移交,给江干交警找到了推卸管理责任的借口。其实大家都知道,只要交警肯管,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前段时间,停在御道路中间的汽车就是江干交警赶光的。交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推,找到借口了当然更要推了。毫无疑问,这件事首先要问责的是交警,然后是道路管理无法移交的责任,道路命名的责任。已经死人了,有关的责任单位都应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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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二个协警也花不了多少钱,三堡社区出点经费二、三区协警管理下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给老人、小孩一点安全措施。总比花大钱翻来复去搞所谓的绿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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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堡移民 发表于 2015-6-3 12:03
现在政府部门有好处大家抢,需要承担责任时能推则推。由于道路命名的问题导致道路无法移交,给江干交警找到 ...

我也认为交警部门责任大,不能因为道路没移交就不来执法,只要在江干辖区内,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行为都应该有责任来处置,有居民举报道路乱停车,威胁出行安全,不能以一句道路没移交不出警不作为,一定要等到出车祸了才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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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昨天的交通事故我来说几句:
  1、运新二、三区之间道路建成几年不移交,与路名无关,与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有关。在2014年国庆节凤起东路通车前,该路一直是本小区”专用”的断头路,据说至今尚未进行竣工验收。而国家道路法规明确,“未经竣工验收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
  2、昨天的交通事故有多种因素,但道路质量差是一大重要原因。每逢大雨,三区门口积水20厘米左右,说明三区门口路面要低20厘米左右,施工质量明显有问题。加上三区路面要比道路高出1米左右。造成三区门口坡道太徒,门口又是急转弯,超出常规,造成非机动车下坡速度太快,出交通事故是迟早的事。如不整改,今后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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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向运河集团问询过道路移交的事宜,听到的最后答复是:御道路(二、三区之间)已经移交给了江干区城管局,而运新路至今也没有移交成功,具体什么原因也讲不清楚。向一位偶尔在此执勤的协警咨询过,他说这条路(指御道路)的管理权归属四季青街道和运新社区,说向区政府反映也不会有什么作用,应该直接向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或许会有效。我是越听越糊涂。这么多的官老爷,到底去求谁才管用啊!昨晚“阿六头说新闻”也报道了此次事故,但没有对本质原因没有进行深入剖析。在此,也呼吁爱护关心我们自己家园的每位热心业主,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新闻媒体强烈呼吁继续关注此事。如果仅作为一件平常的交通事故来处理的话,那么等待我们的会是更多更大惨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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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入住三堡的公务员为自己家园“扫点雪”,多向区公安、市公安交警提点建议,特别是信访、政府办、人大、政协同志搞点动静出来。举手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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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江干交警没管辖权的话,昨天的撞人事故交警就不能处理,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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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大可2 发表于 2015-6-3 13:14
如果江干交警没管辖权的话,昨天的撞人事故交警就不能处理,否则就是违法

为官不为民,执政不维法,敷衍塞责,草菅人命,是这次运新三区门口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至于什么道路没有移交,交警无法行使执法权,道路命名不明确,无法确定管理部门,如此云云,屁话吧,人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还有未来会发生什么,交警,政府监管部门,社区,乱停车人,反思一下吧,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你家人身上,该作何反应,人要有良知,人民赋予你的职权,要为人民服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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