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眼里,绍兴人傅某结婚17年了。可是,婚后两年,老婆就跑了,也只有傅某自己知道,花了15年等老婆回家,是个什么滋味。
更荒唐的是,要是没有去法院起诉离婚,傅某恐怕一辈子都不知道,他那“人间蒸发”的老婆根本不存在。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
闪婚之后总是吵架
老婆离家出走15年未归
1998年5月份,也就是17年前,越城区斗门镇的大龄青年傅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南祁阳县三口塘镇女青年邓某。因为两个人都30出头,在家里人眼中属于老大不小了,便立马谈婚论嫁。
虽说是相亲之后的闪婚,但傅某觉得和邓某情投意合,不想让女方吃亏,为此又送彩礼,又办喜酒,还帮女方购置了嫁妆。
好景不长,两个人婚后总是吵架,有时候是因为方言不通,有时候是因为生活习惯不同。2000年9月,一场大吵后,老婆邓某不辞而别,这一走就走了15年。
老婆不见了,这可怎么办?因为女方的老家太远了,直到婚后,傅某也没有见过老婆的娘家人,只和老婆的老乡见过几次。实在没地方可找了,傅某只好托这个老乡帮帮忙,可这么多年来,有关老婆的消息均是“下落不明”。
最近,无奈的傅某起诉到了绍兴市越城区法院袍江法庭,准备了结这桩独自过了15年的婚事。
人口信息库都查不到他老婆
法院驳回了离婚起诉
原本以为通过法院解决会比较简单,但让傅某没想到的是,这件事情却让法院也难办。
原来,承办法官在庭前审查中发现,邓某的身份信息可能有误。
据承办法官介绍,他们与邓某身份信息上的湖南祁阳县三口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想找到邓某,但对方却说当地并没有这个人。
承办法官心想,可能是户籍转移或者其他原因吧?
于是,他又赶到绍兴市档案馆调查双方的婚姻登记原始资料,接着赶往公安部门进行全国人口信息库的查询。
结果发现,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也没有邓某的身份信息。
因为实在找不到被告的下落,越城法院最终驳回了傅某的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件要起诉,有明确的被告是必须条件。”法官说,从傅某的情况看,很明显对方是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因此法院只能对这起离婚案件依法予以驳回。
目前,傅某只能找民政部门,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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