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集美岸上蓝山小区,所属物业杭州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件时间:2015.10.15-2015.11.15 房子情况:出租房,与房东签约3年,房东不管谁,大小事情都让我们找物业,房东已缴纳3年的物业费。 大致事由: (请物业第一次看水)由于小区太阳能无法使用,物业无法给出具体时间,为家庭正常热水的使用,迫不得已装了热水器。由于阁楼卫生间日常出水小请物业师傅来调节。结果物业关闭了我热水器的进水口,开启了我太阳能的如水口,以至于热水器空烧烧坏。 (请物业第二次看水)后,又重新购买热水器,请热水器安装师傅及物业师傅同时过来查看安装。第2晚开始。阳台侧边开始漏水。又请物业来查看。物业师傅回复“不是你家的水,多管闲事干嘛”。 (请物业第三次看水)大约3周内,家里的水时常异常停水,好几处都是晚上9点,用水高峰,不得不请物业来看,物业派来2个醉酒师傅,在我家大门口大喊“物业费也不知道有没有交,不交物业费不给你们看”,并有动手倾向。 (请物业第四次看水) 后续得知,物业发现我家水表跑的快,特意关闭的。这期间阳台侧边一直也有水再漏。由于晚上漏水声一直持续,导致无法安稳睡觉,又请物业来看。才发现物业确实是我家水太阳能一直在蓄水,因为水满溢出,导致漏水,已经大约1个月。 这一个月中,多次向物业反馈,水一直漏,也有邻居向物业反馈,物业以“不是你家的水”“没有交物业费”等理由推脱。 后续我直接到物业处争吵,强烈要求有经验的师傅一起再去看水,当时有类似物业经理的人在。该经理陪同我再去查看,从负一楼的总水阀,到我家里的总水阀,全部重新查看。当天用水就正常,并且无漏水现象。 就一个小小的举动,物业请不负责的师傅,导致我烧坏一个热水器。当月水费高达695块。 作为一个在外打工,遇见不负责任的房东和这样的物业,导致我损失近千块,物业直接说明这水费是不负任何责任的,如果没有物业的失责,我会有这样的损失吗?一般人家一个月的用水量,用水金额也就在30块左右。整整一个月,30天,每天24小时的不断放水,多次跟物业反馈,请师傅来,以各种理由推脱,那请问最无辜的租客们为什么要来承担这样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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