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义桥镇罗幕村卫生服务院门口开庭,就村民杨芬琴起诉要求五个子女承担赡养责任的民事诉讼案进行调解。 老人名叫杨芬琴,义桥镇罗幕村村民,今年88岁,膝下共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目前老人因腿脚不方便,生活不能自理,五个子女均不愿意老母亲住在自己家中,晚年生活无法保障。村委会曾经多次进行调解,但老人从家里、养老院三进三出,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承办法官:老人住到义桥镇的养老院期间,你这个费用有没有出过? 二女儿:没有出过。 承办法官:那你知不知道是谁在出这个费用? 二女儿:我不知道,我不清楚。 承办法官:之后老人住在渔浦养老院,你有没有出过费用? 二女儿:没有,我有原因的。 二女儿当庭表示,老人有积蓄没有向他们公开,因此她没有履行之前的调解协议。同时,大儿子也提出,之前二十几年老人一直住在自己家中。弟弟,也就是老人的小儿子并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现在要来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他觉得不太公平。 从2012年搬出大儿子家开始,老人一直没有像样的住处,按照之前的调解方案,老人目前住在义桥渔浦养老院中,每月费用为2500元,需要有五个子女来共同承担,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但部分子女不肯履行。 庭上几名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法官没有做出当庭宣判。接下来,法院将进一步调查本案件,并再次安排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