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抛弃了我,我想发她的裸照来报复她,这样做到底可不可以?”近日,“律师来了”收到微友小吴(化名)的求助。他是一个90后,因为上周与前女友李女士(化名)分了手,伤心欲绝。 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小吴,电话里,他情绪很激动,半晌才讲清楚事情经过—— 我是外地来杭务工的,今年20岁;我前女友是浙江人,比我大12岁。都说爱情可以跨越年龄、身份、地域,虽然我们之间年纪相差蛮大,但是我们感情很好,很相爱。 开始是她先追求我的,那时候她还没离婚,但她说她跟老公已经没感情了,整颗心都在我这里。我也一心一意爱着她,从来没有介意她是结了婚的人。 我们在一起三年多,日子过得不宽裕,却非常甜蜜。她喜欢出去玩,认识的朋友很多,从去年10月开始,我发现其中有一个男人正在追求她。我很生气,还为此跟她吵过,但她再三保证,说跟那个人是“没可能”的,还说我作为男人不能太小气。我相信了她,就没再计较了。 没想到的是,如今她竟然为了那个男人抛弃了我!还跟那个男人说我是个缠着她的无赖,说她根本不喜欢我。我真的很难过,在一起那么久,难道感情都是假的吗?怎么那么快就跟别人在一起了? 她欺骗了我的感情,我要报复她! 我想把我们两个人的生活照,还有她的裸照发到网上,让网友看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发短信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结果她哥哥带人找到我单位,要求我删除手机里所有和她有关的照片,而且禁止我再联系她。我不同意,她哥哥还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一直劝我冷静一点,我也知道冲动不好,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事实上,我已经按照她哥哥说的删除了照片,也没有再与她联系,可是她还给我家里打电话,骚扰我的家人,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给我带来很大困扰!我最无法忍受的是她欺骗我,我想要她付出代价! 如果小吴坚持要把前女友的裸照发出去“报复”前女友,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来听听“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怎么说。 签约律师孔春凤: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为民商事、企业顾问服务、金融及合同纠纷等。 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试图用违法手段去平衡内心的不满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针对小吴的疑惑,从法律层面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首先,将对方裸照公布在各种社交媒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别人的生活和精神,将别人不愿意披露的私人信息进行披露的行为本身就侵犯了对方的隐私。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简单来说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被其他人非法收集、公开、利用的一种权利。涉及女当事人个人信息的照片当然属于她的隐私,受法律保护。 宣扬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即构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则构成名誉权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侵害的一种权利,因此,小吴如果一意孤行,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女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为受害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小吴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即便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较大的,亦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如果小吴公布裸照后,对方要求删除,小吴要求对方补偿且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作为一个成年人,凡事应三思而后行,不论采用什么方式进行处理,均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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