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子与他人有染,男子为此醋劲大发,多次借故砸坏情敌货车的挡风玻璃泄愤。如今,李某(化姓)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1月11日,宁波慈溪法院通报了这一案子。 42岁的李某已离异,办有一小厂。2015年年初,他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女子赵某(化姓),相约出去玩了几次,知道她丈夫已去世后,两人便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在赵某的出租房同居。之后有一天,李某看到赵某跟另外一名男子从宾馆出来,就跟赵某吵了几句,事后才知道这名男子是货车司机张某(化姓),与赵某也是朋友,并且了解到赵某的出租房也是张某出钱给她租的。 平时,赵某要充手机话费或者其他需要用钱时,李某一时拿不出来,张某就会给她。直到有一次,李某发现他们两人在出租房睡在一起后,醋劲大发。喝了不少酒后,李某借着酒劲砸了张某货车的前挡风玻璃,以此发泄心中怨气和愤恨。此后,李某每次与赵某发生矛盾,总是将原因归结到张某身上。为了三人理不清的关系,李某先后多次砸坏张某货车的前挡风玻璃来发泄心中怨气。 案发后,李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张某经济损失35000元,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李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