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提醒:有关商品的承诺,双方一定要签订好书面协议 去年11月6日,家住临平的消费者曹女士在江南家居二楼某知名品牌床垫专柜购买了一张价值4700元的床垫,购买时商家的宣传口号是“试用25天,保用25年”,也即消费者只要在25天之内对所购床垫感到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货。 商家承诺一个月后将床垫送至消费者家中。但在临近半个月的时候,曹女士突然感觉还是当初店里另一张价格4100元的床垫更适合自己,于是,她再次来到了该床垫专柜,向商家提出更换床垫同时退还600元差价的要求。但此时,因临近春节,床垫的进货价格上升了,原先4100元那款床垫,现在价格变成5000元了,消费者手中原价4700元的床垫,现在店里在卖5600元。双方就此在店里进行了协商。商家表示,同意曹女士退货的要求,如果她需要更换目前价格5000元的床垫,那么就要求曹女士补交300元差价给店里。曹女士表示,应该是商家将两张床垫之间600元的差价退还给自己。经过多次协商,商家也只同意,不收取曹女士300元的差价,直接更换床垫,而曹女士心里总感觉到,花了价格高的那张床垫的钱,却拿了价格便宜的那款床垫。 经过多次自行协商未果后,曹女士向余杭12315求助。接到投诉后,余杭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分会工作人员会同江南家居商场一起对买卖双方进行了联系,要求商家遵守自己对消费者的承诺,但是商家一再强调自己已经遵守了承诺,同意消费者无理由退回床垫的要求,但对于消费者非要以4100元的价格买走目前价格为5000元的那一张床垫的要求无法接受。双方观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今年1月4日,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江南家居,实地查看了货物的详细进货清单,排除了商家坐地起价的嫌疑,了解到进货价格确实上涨的情况属实,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经反复沟通,最终商家同意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进行了处理:对床垫进行了更换,同时退还消费者600元。对此处理结果,消费者感到满意。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在商家举办销售活动时,对承诺的商品,双方一定要签订好书面协议,对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个提前告知,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沟通,在购买协议上应该写明商品的品牌、型号、款式、材质、颜色、有无损伤、交货时间等具体信息,并保管好购买协议,以方便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