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下午18:00左右,我把车子停进自住的小区停车位内,下沙27号大街与10号大街位置的梦琴湾小区,具体在7号门进去4幢楼下新世纪启航幼儿园门口停车位里。
而后出差去了,5日半夜才回到家。
4月6日上午8:30左右下楼,看到自己的车子挡风玻璃上全是大便、几个用过避孕套、利群香烟壳还有卫生纸,现场未发现其他重物。当时就呆了,实在是太TMD恶心了。马上报了警,警察处于例行公事也来拍照取证了,同时我也通知开元物业来勘察现场。可是,警察先生只给了“现场虽然有监控,但是拍不到高空哪家抛的,你可以起诉4幢全部住户”,然后就走了,没下文了。 开元物业张经理当天下午派了2名保安4幢敲门进去问了,就只有2户在家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停车的位置对着窗户的就4幢01室02室,从位置来看02室靠卫生间的最有可能,从现场的证物可以分析出来,抛排泄物垃圾的肯定楼层比较高而且夫妻带一幼儿的家庭(除了变态会把大便拉垃圾桶里,同性住户用避孕套也少何况好几个),这样的家庭最多一两户。
警察和物业如果积极些肯定能查出来的,可惜没有如果......。经过多次跟开元物业沟通,目前尚未给出满意的答复,物业费和停车费都很积极的催缴却连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更别说整改方案了。你们说,我该不该起诉4幢01室02室的住户和开元物业公司?
如果还有下次,如果下次人被砸死了怎么办?这样的物业管理能力值得我们信赖吗?小区中有这样素质低下的住户,你们敢送自己的孩子来楼下幼儿园吗?你们敢在从小区附近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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