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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本人前段时候租赁了一套住宅,因是熟人介绍,未通过房产中介,只是私下与房东签订了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房东的丈夫来找我,说房屋属其个人财产,其妻子无权将房屋出租,要求我在短期内搬出。(房屋性质是拆迁安置房,尚未有产权证)</P>
<P>拆迁之前的房屋为房东的丈夫所有,但夫妻结婚已有近20年。不知是否属于共有财产。</P>
<P>我想问的是:</P>
<P>我与其妻之前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我不想搬是否有好的办法。</P>
<P>如只能搬出,那因搬家而带来的一些费用和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赔偿。</P>
<P>如只能搬出,是否可以要求一定的时间来准备搬迁。</P>
<P>望律师能给予帮助解答。</P>
<P>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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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原来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结婚之后的财产,即使只写了丈夫的名字,法律上也默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至于租赁,是否通过中介没有关系,如果是未经过丈夫的同意,那么妻子的行为就是单独处分共有财产,除非经过共有人的事后追认,从你的情况来看,是行不通的了。丈夫有权利让你搬出,损失你只有找合同的出租方妻子要求赔偿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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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1>如能确定承租之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则租赁合同有效并应继续履行。</FONT></P><P><FONT size=1>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FONT face=宋体>’</FONT>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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