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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jne

彩虹城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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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ijuv</i>在2007-6-15 6:07:33的发言:</b><br/>&nbsp;&nbsp;&nbsp;&nbsp; 彩虹城我已经住了近二年了,二年下来感觉当时我看好这个地方和这个楼盘没有选错,我已经习惯住在这里了,住在这里邻居总体的素质也很好,现在人也越来越多,人气已经很旺了,生活也方便多了。彩虹城在外面的名气很大,住在这里感到有面子,特别是星期日进出看到很多小孩子玩,就像回到自己小的时候,真实地感到这是个幸福的家园。但和谐的家园、幸福家园需全体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共同创造,所以有些个人建议和想法供大家参考:<br/>&nbsp;&nbsp;&nbsp;&nbsp;&nbsp; 钱江房产作为一个品牌公司应有度量,做错或失误要勇于认错,错就是错,失误也是难免的,要真诚在面对业主的投诉并积极整改。都是人做的事,那能100%都有是好的没有失误,但关健是要端正心态,特别在处理投诉和纠纷中不要横,只要真诚地做,公道自在心间,我想我们业主绝大部分也是讲理的,也是有素质的人。<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物业公司的事,意见比较大的还是费用开支不透明,公共分担费用也不是很清楚,好在现在我们选出了业主委员会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交涉并好好地管起来,这是我们的权利,那能我每年交付几千元给你物业公司,连怎么用我都不知道。还有物业的服务质量等都有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彩虹城只要不换物业公司,则彩虹物业与我们还要一直相处下去,所以相对而言我们对物业公司的要求更高,期望也更高。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公司,你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全体业主,希望这种观念能深深植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层。同时也要感谢物业的清洁和保安等为这个小区的付出。<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有我们自己业主自己,我想你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是好的也应该的,但我真的非常反感利用媒介去做,弄得满城风雨。可能还有极个别人的本身动机都有问题,我是坚决不支持这样做。何况现在开发商已经在做彩虹城最后一个空地,也快要退出彩虹城,到时他至多也是一个业主,这个家园是我们大家的,为什么非要上电视去这样做?这样做有效?非常反感。<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我想业主交房产生问题是否可以请业委会也参与共同与开发商交涉,包括要求赔偿或修理等,这样可能实际解决得能快一点或者效果好一些,业主委员会是大家投票选举出来的热心人,我想他们说的话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应有很重的份量。<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有业主委员会自己的网站我非常赞同,我们业主间相互交流有了个好的地方,但又仅仅在内部讨论,其他的人很少进来,这样效果好信息多又不会影响大家自己家园的名声。我们是彩虹城的业主,家园是我们的,理想中的家园应该是理性和谐、整洁、群体综合素质高的一个大家庭。。。<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想法,也可能不对,仅供参考。<br/></div><p></p><p>作为一个品牌房产公司,你在处理投诉纠纷时要讲理,不要太牛。当然我们业主也要讲理,讲法,也不要因为个人一些做法影响大家。</p><p>和谐社区,共同创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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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p>彩虹城的土地是93年买下的.房子使用年限只有55年了.还卖这么贵.是不是大家都不了解啊.本来想买它的房子的.听我同事说了之后,坚决不会买了. </p><p>房子动不动就100W,还只买了使用权.!!!!!! 房奴同志们辛苦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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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p>江边泳池开放了,多了个消暑的地方,小孩子喜欢。。。还能看看花花绿绿的游泳衣,呵呵呵。。美的东西总是养眼的。。</p><p>彩虹城真的是越来越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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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ijuv</i>在2007-6-15 6:07:33的发言:</b><br/>&nbsp;&nbsp;&nbsp;&nbsp; 彩虹城我已经住了近二年了,二年下来感觉当时我看好这个地方和这个楼盘没有选错,我已经习惯住在这里了,住在这里邻居总体的素质也很好,现在人也越来越多,人气已经很旺了,生活也方便多了。彩虹城在外面的名气很大,住在这里感到有面子,特别是星期日进出看到很多小孩子玩,就像回到自己小的时候,真实地感到这是个幸福的家园。但和谐的家园、幸福家园需全体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共同创造,所以有些个人建议和想法供大家参考:<br/>&nbsp;&nbsp;&nbsp;&nbsp;&nbsp; 钱江房产作为一个品牌公司应有度量,做错或失误要勇于认错,错就是错,失误也是难免的,要真诚在面对业主的投诉并积极整改。都是人做的事,那能100%都有是好的没有失误,但关健是要端正心态,特别在处理投诉和纠纷中不要横,只要真诚地做,公道自在心间,我想我们业主绝大部分也是讲理的,也是有素质的人。<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物业公司的事,意见比较大的还是费用开支不透明,公共分担费用也不是很清楚,好在现在我们选出了业主委员会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交涉并好好地管起来,这是我们的权利,那能我每年交付几千元给你物业公司,连怎么用我都不知道。还有物业的服务质量等都有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彩虹城只要不换物业公司,则彩虹物业与我们还要一直相处下去,所以相对而言我们对物业公司的要求更高,期望也更高。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公司,你的“衣食父母”是我们全体业主,希望这种观念能深深植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层。同时也要感谢物业的清洁和保安等为这个小区的付出。<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有我们自己业主自己,我想你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是好的也应该的,但我真的非常反感利用媒介去做,弄得满城风雨。可能还有极个别人的本身动机都有问题,我是坚决不支持这样做。何况现在开发商已经在做彩虹城最后一个空地,也快要退出彩虹城,到时他至多也是一个业主,这个家园是我们大家的,为什么非要上电视去这样做?这样做有效?非常反感。<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我想业主交房产生问题是否可以请业委会也参与共同与开发商交涉,包括要求赔偿或修理等,这样可能实际解决得能快一点或者效果好一些,业主委员会是大家投票选举出来的热心人,我想他们说的话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应有很重的份量。<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有业主委员会自己的网站我非常赞同,我们业主间相互交流有了个好的地方,但又仅仅在内部讨论,其他的人很少进来,这样效果好信息多又不会影响大家自己家园的名声。我们是彩虹城的业主,家园是我们的,理想中的家园应该是理性和谐、整洁、群体综合素质高的一个大家庭。。。<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想法,也可能不对,仅供参考。<br/></div><p></p><p>说的好</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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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城是各位业主的家园或产业,将它建设好对大家都有利。那怕是投资,形象好价格也会高些。有问题不赞成上媒体,形象坏了对大家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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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城的土地是93年买下的.房子使用年限只有55年了.还卖这么贵.是不是大家都不了解啊.本来想买它的房子的.听我同事说了之后,坚决不会买了.

房子动不动就100W,还只买了使用权.!!!!!! 房奴同志们辛苦了

顶。很多彩虹城的业主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不久就会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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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小红小紫 于 2008-1-3 20:42 发表
彩虹城的土地是93年买下的.房子使用年限只有55年了.还卖这么贵.是不是大家都不了解啊.本来想买它的房子的.听我同事说了之后,坚决不会买了.

房子动不动就100W,还只买了使用权.!!!!!! 房奴同志们辛苦了


——————————
应该没问题。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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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动续期会免费的吗?
最大的问题是要出多少钱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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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主 凡事总有解决之道 只要大家同心协力
但我们不能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揉面团 有问题必须提出 有问题必须解决
很多事情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不会主动来帮你解决的 只能靠业主自己的坚持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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