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发现件挺恶心的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出面澄清!有言词过激之处还请体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斑竹的大力整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罗汉果的春天</I>在2006-1-11 19:48:09的发言:</B>

<P>
<P>
<P><FONT face=宋体>三、楼主所指的帖子我也看了,思考许久,本觉得没有回复的必要,毕竟大家也是希望论坛搞得更好。但既然再次提出,那只能略作解释。因为我是彩虹城的业主,所以向总版主提出的管理申请,鉴于曾在杭州网的管理经验,有幸获得通过,希望能够做好论坛的服务工作。上任以来,除了第一天因为操作不熟悉,产生大量无效操作以来,自认确实在理性的前提下对帖子进行操作。我删除了《开发商的罪》此帖(不知道有移动功能,很抱歉),在网友的投诉下,总版主找回帖子,我亦对删帖原因作了说明,“当时考虑删除这个帖子,主要是因为现在正在KFS与业主代表交涉的敏感时期,业主内部对暴光一事也有不同的想法。此帖中部分措词过激,类似于“欺骗”、“罪责”之类都将可能涉及法律负责。个人以为版块内有争议是好事,但无论是哪一方都应秉持客观、理智的态度。另外,帖子中提及的“如果开发商严格按合同造房,不要任意提高容积率,不任意改变架空层,不任意取消二期会馆,不任意增加层数,把小高层改成高层,我至少多卖30万”等问题,就法律角度而言,缺乏事实依据,删帖也是对发帖人的法律保护。”。其他已经移动的帖子都可以通过论坛右上角的“事件”进行查询,不认为自己存在失德行为.</FONT></P></DIV>
<DIV class=quote>
<P>感谢斑竹的大力整顿。论坛里的发言谨代表个人观点,每个帖子下面都有注释,斑竹不必太担心法律责任,更何况只是一时的推断,没有恶意诽谤。如果有不合适的言论,人人皆会将其打成过街老鼠,更可以将他、她告上法庭。</P>
<P><FONT face=宋体>"不任意改变架空层,不任意取消二期会馆",事实是会馆将被放在高层下面,而架空层的确违反了合同,有与KFS的交涉录音为证。不妨和参加过维权的业主联系一下,会有一个清醒地认识。</FONT>
</P></DI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7.gi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2-24 07:50 , Processed in 0.05616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