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一位弱女子给松阳县县长的一封求助信</P>
<P>尊敬的松阳县县长 :</P>
<P>我是“松阳12.3” 重大交通事故死难者的大女儿祝莉莉, “松阳12.3” 重大交通事故中1死2重伤的都是我的亲人。</P>
<P>在这起事故中,我的爸爸永远地离开了我;我的妈妈颅内大出血、肾挫伤、颚骨碎裂造成重伤;我妹妹颅骨开裂;我妈妈至今昏迷不醒还在医院抢救治疗。</P>
<P> 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使我家破人亡。妈妈重伤,即使以后治疗好之后,将失去劳动能力;年迈的80多岁无劳动能力的爷爷和奶奶面临无人赡养和照顾的困境;年幼的12岁的妹妹在抢救治疗好之后也将无人抚养;我一家人以后将怎么活下去?</P>
<P>引起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部分起因竟然与松阳交警大队象溪中队交警违法行政执法有关!</P>
<P>2005年12月3日傍晚4:50分左右,一辆湖南籍大货车在经过松阳县象溪镇地段时,被松阳县交警大队象溪中队交警拦下。拦下后让大货车长时间停在不该停的双行线公路的右边道路上,停了一个多小时没进行任何行政处理。交警则回到离停车地点不远的松阳交警大队象溪中队办公室。</P>
<P>大货车长时间停在不该停的双行线公路的右边道路上, 交警没有设置停车的任何警示标志,而大货车也没亮尾灯。天也逐渐暗下来了,天空还在下着雨。</P>
<P>5:50分左右,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我爸爸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妈妈和妹妹撞上了湖南籍大货车, 我爸爸当场死亡,我妈妈和妹妹身受重伤,不省人事,生命危在旦夕。</P>
<P>面对这起造成1死2重伤重大交通事故,我不禁要问:我爸爸和湖南籍大货车司机虽然都有部分过错,但是, 交警难道就没有责任吗?</P>
<P>交警要湖南籍大货车停留一个小时,为什么不让湖南籍大货车司机把大货车停到离事故地点不远的松阳县交警大队象溪中队的院子里等候处理? 交警明知交通法规规定,双行线公路的右边道路上不容许大货车停留,为什么交警还要大货车在双行线公路的右边道路上做长时间停留? 交警为什么不设置停车警示标志?如果不是交警让大货车长时间停留在双行线公路的右边道路上;如果大货车亮起了尾灯;如果交警在停车地点设置了停车警示标志;那么这起1死2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就可以避免,我家就不会家破人亡!!!</P>
<P>尊敬的县长,交警明显存在违法行政执法,导致发生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 交警却坐到办公室不进行行政处理, 交警是否还存在行政不作为?大货车没亮尾灯,大货车司机固然有过错,交警为什么不责令司机亮尾灯?交警为什么不设置停车警示标志? 交警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P>
<P>在事故发生后, 交警出来面对躺在地上的3个人,没立即采取任何应急救助措施;过路人看到了,把重伤不省人事的我妈妈和我妹妹抱到公路边上, 过路人见交警任然冷漠地站在那里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实在看不过去了,指责交警还有道德和人性没有?迫于舆论压力, 交警半个多小时后方肯打120救助。普通的过路人都有最起码的道德和人性,难道做为人民公仆的交警连最起码的道德和人性都丧失了吗?</P>
<P>尊敬的县长,交警的行政执法是霸王执法还是需要依法执法? 交警的品行素质要不要具备最起码的道德和人性? 松阳交警大队象溪中队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导致的受害人被严重侵害的结果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P>
<P>我的爸爸永远离开了我,已经使我悲痛万分;我的妈妈和妹妹至今还躺在松阳县人民医院,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我一个弱女子岂能堪受?而交警和大货车车主又互相推卸责任、逃避责任,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医院又频频催交医疗费,再不交医疗费,我妈妈和妹妹将面临得不到继续治疗的困境。</P>
<P>大货车司机固然应承担他应该承担的部分责任,对违法行政执法的松阳交警大队象溪中队难道可以置身事外吗?我恳请上级领导按国家有关法律办事, 对违法行政执法的松阳县交警大队象溪中队严重侵害受害人(我的家属)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P>
<P>恳请尊敬的县长明察,替我这个弱女子做主,给我一个公道;尊敬的县长,恳求您救救我的妈妈和妹妹吧! </P>
<P>此致</P>
<P>敬礼!</P>
<P> 申诉人: 祝莉莉</P>
<P>2005年12月9日</P>
<P>我的联系电话是(0)13819876315 我家的电话是:(0578)893125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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