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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煤矿死难与发展代价</b> <P> 摄影师:中国煤矿每天死多少人您知道吗?</P><P> 何祚庥:报纸上说100多人……</P><P> 摄影师:您相信这个数字?</P><P> 何祚庥:大体上是真实的……</P><P> 摄影师:您看过《盲井》(注:一部反映小煤矿死人的电影)吗……</P><P> 何祚庥:我告诉你中国死人最多的不在煤矿,在小轿车(交通事故),每年12万!</P><P> 摄影师:交通事故死人,其他国家也是一样,是没法避免的……</P><P> 何祚庥 :你为什么认为小轿车(死人)是没法避免呢?为什么这就不是问题?哈,你这话就对了,没法避免!中国煤矿死人也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P><P> 摄影师:您认为是穷而不是腐败吗?</P><P> 何祚庥: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P><P> 摄影师:那他们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吗?</P><P> 何祚庥:(怨就怨)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P>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90 border=0><TR><TD class=a02 align=middle height=40><B>向何祚庥院士请教两个逻辑问题</B></TD></TR></TABLE><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90 border=0><TR><TD class=a07 align=middle>作者:鄢烈山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Star.news.sohu.com 2005年12月10日08:30 </TD></TR></TABLE>我不想与何院士讨论什么叫“以人为本”,我也不想讨论我们该不该做中国人,我只想问: <P> 一、那些矿工因为“太穷”,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下井干活,“因为不接受就活不下去”,即“太穷”是“卖命”的必要条件;然而“卖命”的人,又只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也就是说“卖命”的只能受穷,走不出“太穷”的宿命结果。且不论这一切果真是否因为他们不幸生在中国而与腐败无关,“太穷”与“卖命”这种因果关系就像万有引力是不能打破的铁律吗?何先生这样论证,在逻辑上算不算“循环论证”?《中国改革报》11月28日披露,据保守统计,我国公车目前已达350万辆,公车年开支达3000亿元,超过年度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的总和,且公车单车运输成本竟接近出租车的8倍。煤矿的安全投入要多一点,给煤矿工人的工资高一些,真的是没钱做不到的事吗?</P><P> 二、希望死的人少一点,避免发生一起又一起的重大矿工伤亡事故,与“希望没有一点牺牲”、完全避免死人是一回事吗?混淆二者,在逻辑上叫不叫偷换概念,转移命题?这种反驳的手法我们早已司空见惯。比如:你要求某一项合法权利,他就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断然拒绝道:“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你痛恨某地某行业贪官污吏“前腐后继”,他给你一句绝对真理:“古今中外哪个国家没有发生腐败?”何院士是科学家,难道连这类拙劣的诡辩法都不能识破,而会受传染,采用同样的“逻辑”论证手段吗?</P><P> 我相信何先生不属于那些“不幸生在中国的”中国人,而他是不是“最讲人文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科学家,我也懒得去证实或证伪,请他先回答我这两个低级问题。</P><P>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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