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82|回复: 1

请律师朋友帮忙看看,谢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2-2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我们是某个小区业主,请律师朋友帮忙看看我们写的收房意见书有什么不足,谢谢了!</P>
<P ><FONT face=宋体>关于--的商品房收房意见书<p></p></FONT></P>
<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FONT></p></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杭州-----有限公司: <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  作为贵公司开发的------物业的买受人,我们对贵公司的做法以及-----物业有如下意见:<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1、贵公司在楼书中明确、具体允诺:---物业共分两期完成,第二期完成后总占地达400亩,成为一个交通便捷、配套齐全、风格现代化的大型住宅小区;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24小时热电厂供热、卫星电视、宽带网、幼儿园、中心会馆、48.3%的绿化覆盖率等。正是基于对贵公司在楼书中所作的以上这些具体、明确的承诺的信赖,以及抱着对小区建成后必将会有一个舒适的,上规模上档次的居住环境的希望,我们才选择了成为---的业主,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接受了贵公司单方面提出的明显高于---其他同类物业房价的房屋买卖价格。但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贵公司为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至今也没有为小区配备24小时热电厂供热、卫星电视、宽带网、幼儿园、中心会馆、48.3%的绿化覆盖率等,二期工程也不再动工。这自然引起了我们的异议。我们认为:在购房前和购房过程中,如果贵公司没有就小区相关配套的24小时热电厂供热、卫星电视、宽带网、幼儿园、中心会馆、48.3%的绿化覆盖率等设施,以及第二期工程完成后的规模、档次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我们是不会购买----的物业的。<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根据<b>《广告法》</b>第三十八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第一百一十三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民法通则》第五十八、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是对公众行为的误导,并由于贵公司的欺诈行为导致了买受人的财产、精神损失,依法应当由贵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买受人,我们要求贵公司满足我们的退房要求,并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2、贵公司在没有书面通知买受人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屋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权益。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要求贵公司满足我们的退房要求,并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3、在贵公司-----物业开盘时,贵公司提供了样板房作为建房标准。其后,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也明确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设备以及装修与样板房相一致,但是已经建成的----物业的质量、设备以及装修明显与样板房不符。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受人,我们要求贵公司赔偿损失。<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4、我们要求贵公司提供我们所购房屋的全部图纸。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们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5、我们购买了---物业的自行车库,但是贵公司只出具了收款收据,并且未注明车库面积以及单位面积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们要求贵公司出示自行车库设计图纸,出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有效正式发票,同时注明所购自行车库的面积以及单位面积的价格,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自行车库的所有权证。<p></p></FONT></FONT></P>
<P ><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以上意见请贵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买受人,否则视为已认可买受人陈述的事实,且同意买受人的意见。若贵公司对违法行为执意不进行改正,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抗辩权,拒绝收房和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贵公司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p></p></FONT></FONT></P>
<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FONT></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2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你的1、2、两点如果要坚持的话,3-5就没有必要再提了。因为前面是退房,后面又是要收房,两者不可能同时存在的。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5 17:22 , Processed in 0.058449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