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庭云顶业委会改选工作筹备组关于选举经费的情况说明
为顺利完成业委会改选工作,筹备组就选举经费做了以下努力:
1、2008年5月27日,向振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递交了《关于要求拨付业委会改选工作专项费用的函》。在这个信函中,筹备组请求振邦公司拨款3万元,用于改选工作的各项开支,并提出这笔款项建议在公共收益中支出,在5月底以前拨付到位。
2、按照振邦物管处主任的口头建议,2008年6月2日,筹备组连同原业委会,共同向振邦公司递交了《要求按合同向华庭云顶业主委员会支付办公经费和社区活动经费的函》,在这个信函中,要求振邦公司按照与云顶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五章中第19条“根据相关规定列支业委会经费”,和其它约定事项中第二十八条“社区文化等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金额为12万,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率的比例支出”,要求振邦物业在6月5日前将以上费用拨付到位。文中提到:长期以来,业委会为开展正常工作,已经由个人垫付的费用也尚待报销,业委会目前正在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改选换届工作,急需使用办公经费,以保证选举正常进行。
3、2008年6月4日,筹备组收到振邦公司答复函。振邦在复函中提到:“振邦公司先行垫资数十万元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整改”,并称“贵委不仅未依约将前期物管预收的管理费追索到位,而且在论坛上发布要求业主暂停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言论(原文是关于暂停缴纳高力时期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笔者注),并且违反合同有关委托管理的约定,擅自出租小区商业网点并收取费用(指大小超市租金——笔者注),严重影响了振邦公司的正常运营”。复函中又说:“至于社区文化活动经费和业委会经费问题,我公司的意见是严格按照合同第28条和第25条之规定,即按物管费的收缴率的比例和相关规定列支。希望业委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出活动方案,以便共同商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提请业委会尽快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将商业网点的租金交付给振邦公司”
4、2008年6月10日,富阳建设局徐善银科长,汪明同志,受降叶镇长,张部长,邵主任亲临云顶,召集筹备组,振邦公司,开发商与会共商改选经费问题。叶镇长提出,选举经费请振邦赞助,或者向振邦物业借,请振邦支持。
5、2008年6月18日,筹备组决定请闻老,张大坚,约请振邦陈春如经理、王亮主任,再次就选举经费与振邦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6、2008年7月2日,筹备组正副组长去受降镇叶镇长办公室,向镇政府汇报了选举经费至今未能解决的情况,并向镇政府,富阳建设局递交了《关于选举经费的请示报告》。叶镇长给富阳建设局徐科长打电话,请徐科长出面给振邦公司打电话,帮助解决选举经费问题。
7、2008年7月3日,筹备组正副组长与振邦物管处代主任王建国谈选举经费问题。王建国回答:会向公司汇报,待公司开会研究后再告诉你们。同时,筹备组要求,7月5日选举工作开始,请振邦物管处主要领导云顶值班,以便协助筹备组处理改选中遇到的,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8、2008年7月4日晚,筹备组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如何按选举日程,在7月5日正式进行选举选票邮寄工作。与会委员认为,这次改选对云顶小区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不能因缺乏选举经费而停止工作,必须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完成改选。会议决定,由筹备组向云顶部分业主借款,不足部分用上一届业委会办公经费结余(包括收到的大小超市租金)补足,克服困难,度过难关,坚决完成选举工作。
9、自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7月3日,筹备组一直以口头和书面形式与振邦公司协商,请求拨付选举经费问题。
以上是关于与振邦公司协商选举经费的情况。
筹备组感谢在困难时期慷慨借钱,支持筹备组顺利完成改选工作的各位业主!向你们表示衷心地感谢!筹备组一定不负众望,尽最大努力,认真细致地做好选举的各项工作。
华庭云顶业委会改选工作筹备组
2008年7月5日
抄送:受降镇政府,富阳市建设局
[ 本帖最后由 云顶改选筹备组 于 2008-7-23 21:1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