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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让"虞晓芬老师"继续成为业委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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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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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张冠李戴了?把网上说的原来参选业委会的一个女野猪因为绿地的事给开了,而附会到虞老师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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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六合的一壶

http://bbs.zjol.com.cn/thread-2785449-1-1.html              看看六合的一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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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虞晓芬老师是一个热心人,又是房产界的权威,有这样的业主来担任业委会委员真是一件好事,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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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愿意为大家服务当然支持: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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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42幢有两户啊!是101还是102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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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虞晓芬老师

没有别墅区业主参与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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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楼上

哪方面不合法,请具体说明!
    所谓合法,有三个要素,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筹备组成立,是在社区领导下,按照《杭州市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成立的,其主体合法!
    筹备程序,完全按照前述《指导意见》和杭州市的规范操作进行,并且是公开透明的,所有操作办法都经过公示。其程序合法!
    筹备工作的依据,是《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其依据合法!
    敬听阁下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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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威人士成为业委会代表当然是我们小区之福气!有了这样的权威人士,相信小区个别业主擅自围绿地,擅自硬化绿化的行为会很快消失。不过一些关于一些传言也最好是拿些照片来使大家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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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虞老师: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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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虞老师一个,,,专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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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的帖子

筹备组存在以下不合法之处:
1、主体不合法。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架构,无论是从成立的程序上还是逻辑上都是建立在业主大会的基础上的,业主大会尚处于筹备阶段,何谈什么“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来领导业主大会的筹备也无任何法律的依据。根据杭州市《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应该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而不是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程序存在明显瑕疵。筹备组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程序固然合乎法律规定,但考虑到它并不是当事人现场的意思表达,且整个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因此,在采用此种程序时必须要有严格的程序予以保证。筹备组虽请了公证处的人检票,但仍有一些事情值得我们质疑。如对于废票、无效票的认定没有事前公布标准;发票和收票均由筹备组及其组织的人员进行,不排除做假票的可能等等。筹备组显然没有做到排除合理怀疑。
3、法律依据引用断章取义。筹备组以虞晓芬老师“圈地”为由而否定其作为候选人的资格并无法律依据。首先,虞晓芬老师是否存在“圈地”行为尚无证据证明,而据我实地观察,虞晓芬老师并无筹备组所指的该行为;其次,即使有,也不能以此作为排斥虞晓芬老师的理由。“民主是个好东西”的依据是《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条第4款第三项:“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实际上,该条款是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并非针对候选人,候选人即使以前有不妥行为,只要当上业主委员会后能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就是合法,不能以此而不顾民意强行否定虞晓芬老师的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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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筹备组的组成是按照杭州市《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社区的来旭华是组长,三名业主代表是宋健、邢怀德、侯湘,建设单位的代表是国信公司的周经理(具体名字记不得了)。三名业主代表是由169名业主推选的,有“业主声明书”为证,169名业主中有各个物业类型,别墅大概是23名,你可以去社区查一下。
建议:对筹备组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可以向主管单位——滨江区房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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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眼见为实!!!!

虞晓芬老师到底有没有围绿这个问题,是个焦点问题,需要搞搞清楚,我希望在论坛上对此发表言论之前,都能实地去看看。

我实地看了一下,房子背后用高高的竹子围了一个院子,里面铺了地砖。这叫没有围绿吗?
虽然是网上,但说话也要有事实根据!

42-102,就是幼儿园南面靠马路的那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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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

作为一个房产专家,难道对国信嘉园绿地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不了解吗?难道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吗?
知法犯法!这种专家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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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同意楼上的说法。
    我觉得国信嘉园的业主们需要善意的沟通和了解。我所认识的虞老师是一个很好沟通、很热心、很讲道理的人。我相信虞老师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另外,国信嘉园别墅区的绿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38幢—112幢别墅区全体业主的还是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应该由权威部门作出解释。

[ 本帖最后由 mmj 于 2008-8-14 1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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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善意的沟通,任何事都会朝美好的一面发展,即使有什么问题或方案还需调整优化,全体业主都能理解与支持!至于国信嘉园别墅区的绿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38幢—112幢别墅区全体业主的还是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及小区的道路划线占用于停车是否需占一半以上土地产权面积的业主公示同意才有法律效力的类似情况就象楼上所说的,应该由权威部门作出解释。别墅区围绿与公寓楼边占用小区道路停车问题,如果别墅业主与公寓业主互相换位去想一想,就会心平气和地共同依法解决了。这二个核心问题也是考验新成立的业委会水平与智慧的,也最紧迫的并事关国信嘉园物业能否保值增值的关键之一。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8-14 14: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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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帖子,有个问题不清楚。老是拿余晓芬的绿地说事(我不认识她),好象不公平。这样的话以前的侯选人大都不合格,因为他们大多数人违章停车。如果我没记错,这次的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停车收费引起的。为什么多层的停车不用付费,别墅的自己买了车库还要交物业费。最后当个业主委员会代表还有这么多人说三道四,哪有公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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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而不收费的事我还第一次听到,不知是真是假?在一般的小区是绝不可能的。免费的管理意味着最差的服务!业委会也绝不可能为免费停车而起的吧,您误解了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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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o :o :o

[ 本帖最后由 cloudy杨 于 2008-8-15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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