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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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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又一冤】福田政府采购中心王某“公车撞人”后放言:想跟我“斗”门都没有
                                                    堪比“海事局事件”
              福田政府采购中心王某
          国庆公车钓鱼途中撞人后再放言
      想跟我“斗”门都没有

      事故时间:10月2日上午10点
  事故地点:深圳福田区百花一路国城花园小区门口
  事由:肇事车在无征兆下飞速倒车,岳母被撞成粉碎性骨折。
  “交通事故确认书”对双方责任鉴定:肇事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我岳母无责任。
  肇事车主为深圳市福田区zf采购中心,住址登记在为福田区zf办公大楼,肇事车辆为本田奥德赛,车牌号粤BY8056,肇事人王某系福田区采购中心副主任,当天王某准备趁国庆去钓鱼,在国城花园取鱼竿(系王某语)。

        深圳是一个充满着各种机会的城市,成就了许多人的梦想和希望,长期以来我对深圳充满着感情和信心,但这些感情和信心在10月2日,仅仅一天时间就被彻底打碎了,尽管这一天正是全国人民享受国庆长假的日子。
    
  岳母飞来横祸:粉碎性骨折
    
   10月2日上午10点,我还沉醉在尚未满月女儿的一颦一笑中,突然接到一个当时感觉恍如隔世的电话——“岳母在小区门口被车撞了”!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时,岳母正泪流满面地坐在地上,岳母说,她正在小区门口等车,突然间一辆车在毫无征兆下飞速倒车(该车登记车主为福田区zf采购中心,驾驶人为福田区zf采购中心副主任王某),她被撞出两米远,在地上起不来,足足有两分钟车上的人都没人下来扶她(当时车上有三个人,肇事司机王某、王某妻子和王某朋友,当时王某跟我说利用国庆假期,准备开车钓鱼)。极大的疼痛远不如极大的冷漠让人恐怖,岳母当时的反应是车上的人可能更希望她立刻被撞死,以便一了百了。
   交警在现场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部责任、我岳母无责任后,我送岳母去医院,CT拍摄的结果是:粉碎性骨折!并很可能落下残疾。
  肇事车——本田奥德赛登记的车主为深圳市福田区zf采购中心,登记住址为福田区zf办公大楼,毫无疑问,这是zf公车,这里不得不对福田区zf的公车管理提两点意见::
    
      一、管理不严格。关于公车的管理,上到国家,下到地方zf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具体到:管理人员;出车制度;维修。但福田区采购中心的车辆可以在国庆期间去钓鱼,不知福田区采购中心的车辆管理制度何在?
    
   二、公车私用。关于公车的配备,zf是有制度的,许多地方zf取消处级以下官员配车,我想深圳福田区zf采购中心副主任是不能享受配车待遇的。王某在节假日开公车去钓鱼,明显是置规章制度、国家法令不顾,开着单位的车,耗着国家的油,可那是咱老百姓的血,我们纳税人的钱啊!

  福田政府采购中心王副主任:想跟我“斗”门都没有
    
   妻子还在坐月子,孩子嗷嗷待哺,岳母急需照顾,整个家庭因这飞来横祸而陷入瘫痪,但这些与肇事司机王某的冷漠和无耻相比算不了什么!
   事故当天,我跟王某提了两点基本要求:一要把我岳母病治好,二要在医院照顾好我岳母。当时我特别强调家庭情况,妻子还在月子里,岳母原本是照顾妻子和孩子的,现在我家生活已陷入瘫痪。王某当时满口答应,说治疗、陪护、吃饭等医院里的一切事情他都会解决。
     但事实上,什么都没解决。第二天(10月3日)下午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来到医院,看到的情况是:护士在催缴床位费、岳母吃饭没有着落、看病治疗更没有任何进展。我电话问王某怎么连缴床位费的钱都没有,王某的回话是,前一天他已经给陪护人员一百元,没钱缴床位费和吃饭是陪护人员失职!高高在上的副主任,你是真不懂民生问题还是故意装作不懂!在深圳的医院,一百元能做什么!一百元钱能解决住院、看门诊和医院的生活费用?把责任推卸给陪护人员,太不负责任了,太说不过去了!当时我还问王某能不能见面谈谈,他说他在出差(国庆期间每次给王某电话,王某都以出差为由搪塞),真是人民好公pu,很感动您在国庆期间还日理万机,但我那因激烈疼痛而几天几夜只能坐不能躺的岳母可是你一手造成,是你去休闲时造成的,你也太“公而忘私”了,你的“无私”和“高尚”底下的阴影太大了!
   没过几天,人民公pu王某彻底没耐心了,照顾我岳母的承诺三五下就消失了,不久相继停了医药费、陪护人员和其他生活照顾(事发至今,王某支出的费用是:两千元的住院费和初期的一些门诊费用,我仅仅医药费支出就近三万元),躺在医院的受害人很快就与王某无关了。同时,王某态度也不断趋向恶劣甚至恐吓,不久后声称这是一起很平常、很普通的交通事故,这样的交通事故每天都发生很多起,这种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解决;后来电话恐吓我尚在月子的妻子,说我不就是在某某公司做某某工作的小职员吗?想跟他“斗”门都没有(连希望双方能协调、双方面谈一次的请求都被当作“斗”,王某的政治斗争观念太强了!生活和工作的事我都无暇应付,本文还是熬了几个晚上才写完,“斗”字你找错了对象),还说有很多朋友在关心他(弦外之音就不加猜测了)。我和我老婆曾多次电话要求对方双方面谈一次,即便我月子里的妻子单独跟他面谈都可以,希望这件事能通过协商解决,他每次回答都是面谈可以,但必须带上律师和保险公司人,双方单独面谈没可能。
   王副主任,不管是我们唯一一次见面,还是后来的几次电话,我一再强调的是希望你能从人道主义和为人良知出发把我岳母治疗好,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您强调的是这事由保险公司解决,是律师和保险公司的事,不是你我之间的事;王副主任,我的法制观念确实不如你强,也没有你的高度,从我们大相径庭的思路和解决问题出发点看,单独面谈确实没有必要,但你提出的双方带上律师和保险公司进行面谈我认为同样也没有任何必要,直接打官司不是更合你意吗?
   在岳母住院期间,王副主任唯一能称得上“积极”的几件事是:我岳母入院的第一天就把岳母的病历内容复印了,并在后几天不断向岳母索要病历,在岳母出院当天急着让他小舅子把他付的两千元住院费开成发票。

深圳,请给我坚持的理由?

      岳母被撞后的家庭生活真不忍心提起。国庆期间,我身心几近崩溃,妻子、孩子和岳母三个人的生活都需要照顾,家里、医院两头都要跑,还不得不面对和处理王某的冷漠,考虑他所谓的“很多朋友”。尚未满月女儿因照顾不上而嗷嗷大哭及由此造成的肚挤外翻和拉肚子,心情无以言表。
   身心创伤最大的还是妻子,特别是国庆后的生活,月子中的妻子,不仅没人照顾,而且还必须面对生活的重担,照顾小孩更是力不从心,至于她尚在医院的母亲,妻子只能每隔三四天、甚至一周才去看望一次,每次看望都能感觉到她强忍着悲伤。在没有月嫂(保姆)的那几天,我下班回家经常看到的情景是,脸色煞白的妻子,每隔一会躺在沙发上休息一下,几个馒头就着泡菜就是一天的饮食,小孩因没有母乳而大哭……
   岳母被撞至今已经有一个月了,出院也已经十几天了,与岳母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已达四万,间接损失也达几万,岳母事件什么时候能了结看不到任何希望,家庭生活什么时候能恢复正常看不到太多的希望!夜深人静时,脸色煞白的妻子不止一次说,我们回家吧,不要再在深圳了。我忍不住鼻子发酸,面对小孩无暇的笑脸,我也问自己,在深圳我能给妻子和孩子保障什么?这座我曾经寄托了众多美好希望和梦想的城市,我继续坚持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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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是真实的吗?不可思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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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
我深圳的朋友就是当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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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岂有此理!连芝麻官都算不上就如此横行!:emo65_ :emo6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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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o18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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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要顶的!
文章写的不咋,看不太清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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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垃圾芝麻官啊……真是恶心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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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所以我劝朋友来杭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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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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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英雄无悔 于 2008-11-5 18:20 发表
呵呵
所以我劝朋友来杭州发展


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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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气愤。太不幸。太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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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永远都是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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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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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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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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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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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
还是要走法律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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