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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物业应当立即退还已收入的物业共用部位全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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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晚,应邀列席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情况通报协调会。会议一直进行到22点,随后大伙儿又一块儿去小区内现场查看情况。会议的内容这儿就不说了,但有一种感觉还是需要表达一下的,即:此届物管与业委会不辞劳苦,尽心尽职的精神值得称赞。这是我们全体业主的福气。

  昨晚,我看到了一份由新鸿物业委托市内的一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是会计事务所根据新鸿物业提供的帐单进行了收支罗列,然后加减出结果。即:物业共用部位收入(含经营性用房收入),减去小区公共绿化,设施维护、维修、能耗费用。结果:审计表明,新鸿物业亏损了三万余元。就此,我想谈几点看法:


  一、之前,新鸿物业一直公开宣称:亏损达十二万余元之巨。在小区业主与业委会强烈要求对新鸿物业进行审计之后,新鸿物业的亏损额度降至三万多元。对于新鸿物业的帐务如此随意和混乱,说法很多,但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希望能够不断地进步下去。

  说实话,这本我咋说你咋记的审计报告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会计事务所只负责审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对票据以外的东西,不管他们的事。打个比方:也就是说经营用房明明能租2元一个平方,他只租了1元一个平方,这不关会计事务所啥事,那怕你白送人也不关他们啥事。

  我还看到了一份书面资料,十分的蹊跷,即:小区内某工程公司与新鸿物业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写的总额是二万,而该公司实际支出的表格上却标注着二万五千。过年了,本鸡20元一斤,你卖10块8块,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另有花招。如果你卖的物件是自己的,你至多只是个傻子;但你拿别人的东西这么卖,自然就是非坑即拐了。其中奥妙,是人都看得出。

  二、且不说新鸿物业提供给会计事务所的资料可信度究竟如何,要算小区的收支总帐也不是这么个算法。否则,业主交物管费干什么?难道物管费全应该是新鸿物业的赚头?难道物管费里就不包含公共绿化,设施维护、维修、能耗等物业共用部位的费用了吗?这显然是在糊弄业主。据我所知:物业共用部位的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在业委会没有成立之前,前期物管收入物管费用进行管理过程中,不足部分才可以动用这笔资金。而在这份审计报告中,我们只看到了新鸿物业没有在物管费中支出一分钱,支出的纯粹是属于业主的收益。

  三、假设,新鸿物业收取的物管费不够用的,你是不是应当将如何个不够用公告一下?俗话说穷不怕露底,让业主们也了解一下除了人员开支,还有哪方面超支了。如果没有正常的超支,新鸿物业又有什么权利动用物业共用部位的收益?

  四、众目睽睽,四大理由说明新鸿物业不可能超支:

  1、根据众所周知的估算,按照这几年实际可收入的小区费用,大约在240万左右。大家都知道,新物业承诺“物管费三年不变”。而现在的物价,现在的人工成本都远远超过08年,07年和06年。人家新物业公司认为只要好好服务就不可能出现亏损,你新鸿物业占着天时地利,物价便宜的乖,如何会亏?

  2、众所周知,物管费中,比较大的开支就是人工费用了。新鸿物业满员时拢共也就三十来号人,比不了人家新物业公司一半的人数。以前的工资水平也远不如现在的高,也没有养老金,劳动保险什么的,如何会亏?

  3、新鸿物业作为前期物管,接手的是开发商转交的新楼盘,新设施、设备,用不着再投入什么,远不如人家新物业公司接手的是一个烂摊子,什么都得完善,什么都得更换,什么都得维修,什么都得用钱,人家不觉得会亏,你又如何会亏?

  4、新鸿物业也许会说,这几年业主不配合,物管费收不齐全,手上没钱。这就是你新鸿物业跟“不配合”的业主自己的事了。你好好地提供服务,你就有权收取物管费,人家不付钱,你大可以将人告到法院去,这是你的权益。拒绝缴纳物管费的业主,可能是因为你新鸿物业服务不到位,或者根本就没有提供服务,或者是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人家也可以在法庭上跟你算个明白,这是业主的权益。你们的事无论如何都不能损害到任何第三人的权益,更不能擅自以全体业主的利益来进行冲抵。此帐与彼帐不是一本帐。2008年12月31日前,你在收取物管费时给人打折扣了,少收了或者找不着人一下子收不着了,或者有人要跟你打官司暂时收不上来了,这就是你自己的事。240万元一年的物管费总帐是不是没有变?

  有关这些,建议业委会复制新鸿物业物业共用部位收入的全部票据,并进行公示。建议业委会要求新鸿物业公示这几年物管费使用情况,并出示所有的有关原始资料和原始票据。如新鸿物业不预配合,可代表全体业主直接诉讼,应当给全体业主有个交待。

  相信在公示后,相关的人都在,知道情况的人也会出现,真相会露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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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交了物管费的把物管费要回来,还没交物管费的不要再交了,要交也先交到业主委员会那里,让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跟新鸿打官司。: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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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一直说,新鸿物业的帐是本烂账,如果真的没问题,在07年我提出要公示物业费支出的时候,何必一口回绝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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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届业委会和物业实力强的,还有强大的斑竹,我们业主强烈要求新鸿公示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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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在理,支持!:lol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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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要求新鸿物业公布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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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鸿物业应当立即退还已收入的物业共用部位全部收益


  昨晚,应邀列席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情况通报协调会。会议一直进行到22点,随后大伙儿又一块儿去小区内现场查看情况。会议的内容这儿就不说了,但有一种感觉还是需要表达一下的,即:此届物管与业委会不辞劳苦,尽心尽职的精神值得称赞。这是我们全体业主的福气。以上引用



       有太阳版主这样的优秀业主的大力支持与无私奉献及网上业主论坛上积极发言献策的国信业主的信任与支持,是整个国信嘉园全体业主的福气与幸运!有虞老师这位房产专家与权威做业委会主任,更是全体国信嘉园业主的福气与幸运!

      一切不正气的事情都将在国信嘉园快速消失,和谐的美丽的国信嘉园将会在全体业主努力下在09年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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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园的氛围越来越好,可喜可贺,真是嘉民的福气。感谢业委会,感谢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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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业委会对新鸿物业经营性收入进行审计

同意楼上意见,要求业委会对新鸿物业经营性收入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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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乐呵 于 2009-2-1 21:42 发表
嘉园的氛围越来越好,可喜可贺,真是嘉民的福气。感谢业委会,感谢斑竹。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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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情况的业主反映,新鸿的洗车行商铺租金偏低只有0、92元每天一平方,低于实际租金一半,是否有隐匿实际租金近10万元之嫌!通过公开招租,一切关系与真相将大白于全体业主眼睛下!

     另外告诉一个信息:对别墅区及其他地方的违章装修搭建的情况报告己送到滨江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副主任呼吁政府采取行动来拆除违章搭建!呼吁网上业主对过分严重违章搭建的房号直接打87702345区长热线投诉,别光看光说不行动噢!以此通过不同渠道来消灭违章搭建情况!还国信嘉园小区的和谐环境!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9-2-4 1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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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洗车行旁边乱七八糟的,卫生状况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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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业主讲,前天新鸿物业把他自已审计自己的“审计报告”张贴物管楼道玻璃门上,只张贴了四处。请业主们去看看,找出更多问题来要求业委会依法为全体业主追讨这笔巨款!还有尽快废止新鸿违法与租户签订的超低价的业主共有商铺租赁合同!这些违法合同及拿到超低价租金的租赁户,应与新鸿有非亲即朋的特殊关系!请业委会及新物业谨慎从事以更好地维护900多业主的共有权益!

[ 本帖最后由 tom9988 于 2009-2-5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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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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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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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m9988 于 2009-2-5 09:35 发表
据业主讲,前天新鸿物业把他自已审计自己的“审计报告”张贴物管楼道玻璃门上,只张贴了四处。请业主们去看看,找出更多问题来要求业委会依法为全体业主追讨这笔巨款!还有尽快废止新鸿违法与租户签订的超低价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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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检察院起诉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作者:刘华松  时间:2008-11-21  新闻来源: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11月21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对杭州三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马泽新和经营商户齐武生依法提起公诉。
  39岁的马泽新是安徽人,2002年5月以后,先后被杭州三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任为综合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2006年,三华天运小区项目即将交付使用,马泽新担任验收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天都在现场参加验收。一些单位或个人便找到他,希望能进驻小区设点经营,为前期装修的业主提供配套服务。
  商户齐武生找到马泽新要求做小区内铝合金门窗安装业务。于是两人私下谈好,由齐武生支付给马泽新19万元,其中5万元是管理费和押金,直接交三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且开具了收据,另外14万元马泽新让齐武生打入他指定的银行卡。另一商户张继红向马泽新要求进驻小区专营废品回收,结果马泽新收了他3.5万元,其中2.5万元中饱私囊。
  2006年年底,三华园物管公司提出和经营户改签合同,要求增加管理费。齐武生等人不同意,为此他们找到马泽新,但此时马泽新已离开三华园物管公司,自己开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知道情况后,马泽新分别退还齐武生6万元、张继红2.5万元。今年4月,三华园物管公司发现马泽新在职期间有利用职务便利从小区经营户手中收取好处费的行为,于是报了案,由此案发。
  检察机关认为,马泽新利用从事物业管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齐武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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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告诉我新鸿物业的联系方式,他们还没有退还我多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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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9-2-4 13:09 发表
据了解情况的业主反映,新鸿的洗车行商铺租金偏低只有0、92元每天一平方,低于实际租金一半,是否有隐匿实际租金近10万元之嫌!通过公开招租,一切关系与真相将大白于全体业主眼睛下!

     另外告诉一个信息: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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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搭建是不允许,但是有的不明显的搭建当初是通过物业同意的。装修也装修好了,住也住进去了,难道全部拆除?不现实的!希望尊重历史,对新的违章程要控制,老的过份的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生态环境的要拆除,这样才是合情合理的。目前是新装修的房子还在不断的增加违章建设,没有人管,是不是也要等别人造好了后再拆?任何政策都有人时间性,不可能不顾历史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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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lyly616161 于 2009-2-27 13: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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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搭建是不允许,但是有的不明显的搭建当初是通过物业同意的。装修也装修好了,住也住进去了,难道全部拆除?不现实的!希望尊重历史,对新的违章程要控制,老的过份的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生态环境的要拆除,这样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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