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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幢有花园洋房业主在公共绿地铺设木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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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在一定之规下
业主自费
改善环境
也是一条值得提倡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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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树荫下的确草皮是长不好的,这点种绿化的也多次提出,这样为什么不能搭建与地面差不多高的防腐木平台呢,防腐木与花草是相融的,只要搭建的高度控制住,为什么就不行呢,难道裸露泥巴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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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树荫下的确草皮是长不好的,这点种绿化的也多次提出,这样为什么不能搭建与地面差不多高的防腐木平台呢,防腐木与花草是相融的,只要搭建的高度控制住,为什么就不行呢,难道裸露泥巴更好?
lylyly616161 发表于 2009-9-9 21:41


裸露泥巴踩平了可以打弹子。。。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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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51# 阳光妩媚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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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peaker 于 2009-9-10 01:12 编辑
树下没有阳光,寸草不生,如果铺了防腐木能改变周边环境,大家何不换位思考一下呢?再说,他家门口的花园也没上锁,谁都可以去小坐片刻啊!
阳光妩媚 发表于 2009-9-9 16:59


       不同意这个观点,怎么叫换位思考?难道让大家都放弃公共权益而服从个别业主的意愿吗?撇开这个业主的行为是否会对景物有改善不说,即便有改善也不能就这么自说自话不经过大家的同意就这么做啊?举个例子,如果有人觉得嘉园门口大石头上的小区名字的字体不好看,他是否就能花钱请人把那些字都凿掉呢?

      “……他家门口的花园也没上锁,谁都可以去小坐片刻啊!”,这个逻辑就更不对了。还是顺着前面这个例子,假如有人真的这么做了,当别人一致强烈谴责时,他是否就可以说:我又没有把石头砸碎,你们依然可以看到啊!如果你们真的觉得把光秃秃的石头不好看的话,那就再想办法美化一下吧。    哈……,难道不觉得搞笑吗?

      我认为,嘉园的每一个业主都应有“公共权益”的概念,可能你的某些举动是出于好意,也花了不少钱,但如果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还是应该事先向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知会一下,取得大家的同意,既然是好事大家怎么会不同意呢?而这也体现了对其他业主的权益的尊重,只有互相尊重才能有和谐嘉园。

      而楼上有人说物业怎么就盯着这户业主,这话就不对了,难道物业不应该管这些侵犯公共权益的事吗?我认为我们应该鼓励物业这样做,物业现在做得还不够,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纠正,嘉园需要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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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溪春早 于 2009-9-10 01:15 编辑

现在的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颁布的条例有冲突之处,目前嘉园违章搭建比比皆是,如何准确界定确实有难度。就拿防腐木景观来说,目前别墅区等有几户搭建的防腐木景观效果很不错,符合《杭州市绿化条例》,大部分业主(包括我)普遍认为是业主自掏腰包美化了小区环境,精神可嘉,但城管依据《城乡规划法》在这次违章搭建的认定中明确把防腐木景观认定为违章。
据此,我认为目前在城管执法部门整肃违章的敏感时刻,有争议的动作应该一律停止,包括搭建防腐木景观。大家鼓励业主自己花钱搭建景观,但如果改变公共绿化场地,例如铺设防腐木、增加种植树木等,有一条铁律,那就是首先必须向物业报批,待物业通过允许后才能施工。任何自说自话、不尊重物业管理、甚至没有经过物业同意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应该及时纠正。
至于防腐木小景观的去留,业委会可以通过广征民意,如大家支持的,可以及早争取与职能部门达成共识,改正认定防腐木小景观为违章的认定。但如果达不成共识,这个问题就变得很尴尬,如何演变,只能静等分晓。
以上个人浅识,供大家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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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国家相关法规和地方颁布的条例有冲突之处,目前嘉园违章搭建比比皆是,如何准确界定确实有难度。就拿防腐木景观来说,目前别墅区等有几户搭建的防腐木景观效果很不错,符合《杭州市绿化条例》,大部分业主(包 ...
云溪春早 发表于 2009-9-10 00:45
云溪说的对!关键是行政执法前二次下的单子中并没有防腐木景观做得很漂亮让小区增加美丽的几户无辜业主,他们应也是经当时物业同意的。后来莫名增加了,导致反而掩盖了严重用水泥台子违章占绿的重点户!从而使业委会花了巨大精力并动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有效纠违的努力毁于一旦,至今无一点效果!口头严打水泥占绿无效的同时,也请口头邦一下被楼上业主过度搭建挡住采光的无辜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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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里不论那个建筑类型,每户为了方便晒衣,都搭了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晒衣架;每户都包了阳台。按城管说法,难道都算违章的吗?我觉得不应该的,存在即是合理的,我们应重点严打水泥台子占绿的、乱停车危害行人、消防安全的现象,而且不能放马后炮,要事前防范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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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rk 于 2009-9-10 08:54 编辑

包阳台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那些言必守法业主的意见,都是要拆除的。还有住户改造门窗,增设阳光房,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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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城管的执法对两类业主可以分别处理。对那些起来美化效果的绿化设施,可以责令处补办许可证。对乱搭乱建的,强制拆除。既保证的法律的正确实施,也能尊重业主美化小区环境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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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我是26幢的业主,这个贴子看了好久,怕说错话,一直不想回复。看到大家争论的挺激烈,我在这里想做几点说明:
一、关于前因:我们当时是想用防腐木钉成一个台子放在树下,物管发现后制止。经过沟通,双方一致同意由我们提出申请后办理。但是我一直认为这一行为并没有违法,物业在本贴所述的该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信嘉园业主公约》,也请物业明示违反的是哪一条哪一款。
二、关于报告:事后,我们向物业打了报告,说明了木质平台约十平方米,离地面高度十公分,供业主休憩,也说明了方置的位置及该处现状。
三、关于现状:最近家里运来一件大宗物品,(当时请保安帮忙,虽然最后发现人力无法搬运,但对保安队的热心表示感谢),因拆开的包装板都是大木板,不想丢弃,就放在门前的树下了。不想又引起争议。(另:如有业主装修需要,可赠送。)
四、关于城乡规划法:云溪版主提到的城管认定违反城乡规划法一事,内容如下: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杭州市的规划条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向市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开工。因此如果搭建防腐木的构成建筑物或构筑物或是工程设施的,当然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如果不是建筑物和构筑物当然不用领取。
五、关于顶贴:各位业主对这件事都很关注,由于每个人的观点、角度不同,有不同的看法也很正常。物业贴了贴了照片,更是好事。不过,这次好象是位XX会的女士用马甲潜到很深的下面把这老贴顶出来的,只是让我一不小心发现了。其实这位女士应该很清楚的看到这是包装箱的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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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上的到底是防腐木板还是包装箱的木板请警察叔叔鉴定一下!多辩辩,有理说理,有事说事,希望越辩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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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真理越辩越明,希望小区越辩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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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这个观点,怎么叫换位思考?难道让大家都放弃公共权益而服从个别业主的意愿吗?撇开这个业主的行为是否会对景物有改善不说,即便有改善也不能就这么自说自话不经过大家的同意就这么做啊?举个例子, ...
speaker 发表于 2009-9-9 22:36



你就是那个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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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请葡萄酸,一说酸口水就一不小心就出来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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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可以解决大树下裸露的土地,能让业主满意自然不错,如果物业解决不了,那业主自己解决,又不会影响到他人,美化了环境,保护了泥土,物业何乐而不为呢?难道一定要让泥土裸露,难看在那里?我家的花园因为上次的“事件”,到现在还是空白裸露在那里,我也无心再去下功夫,只有杂草和大批的蚊子来光顾,我也不会再停留在里面,这样就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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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有人要的就是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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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可以解决大树下裸露的土地,能让业主满意自然不错,如果物业解决不了,那业主自己解决,又不会影响到他人,美化了环境,保护了泥土,物业何乐而不为呢?难道一定要让泥土裸露,难看在那里?我家的花园因为上 ...
红叶吊兰 发表于 2009-9-10 10:12




唉,同情。我现在觉得物业办事能力实在太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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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理解物业,嘉园面积不小,但所有住户加一块还不如太阳国际一幢楼的住户多,那么物业费肯定也少很多,资金少了,但工作范围不少,在人力方面肯定就欠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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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如果物业可以解决大树下裸露的土地,能让业主满意自然不错,如果物业解决不了,那业主自己解决,又不会影响到他人,美化了环境,保护了泥土,物业何乐而不为呢?难道一定要让泥土裸露,难看在那里?我家的花园因为上 ...
红叶吊兰 发表于 2009-9-10 10:12 [/quote

是的,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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