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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们玩耍创造更多空间-请关注孩童游乐安全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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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寓管家 于 2009-9-8 11:40 编辑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随着入住业主的增多,小区内可爱的儿童更是为我们小区增添了活力和生气,管理处在此提醒我们的家长和其他业主,注意以下事项:
1 为给孩子们玩耍创造更多空间,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请您进入广场后下车行走;
2 小区内水池等场所,玩耍危险因素高,家长们要提醒儿童不要做出攀爬、涉水等危险行为;
3 有宠物的业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依法饲养,出门遛狗一定要用狗绳,以防吓着孩童;
4、 园区外围车流量较大,危险因素高,尽量不要让儿童单独到北门外玩耍。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请大家共同呵护我们可爱的孩子。
感谢您对我管理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合天寓物管处
2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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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当我手再贱一次。http://news.aijoin.com/html/11/n-9711.html
禁止乱扔垃圾、禁止车辆行驶、禁止大声喧哗……为了维护小区环境,很多物业管理处都会设立一系列的小区禁制令。但是,有物管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还禁止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这就惹来了部分业主的不满,认为这种苛刻的禁制令限制了业主在小区里的休闲权利。
  禁骑令、禁滑令为难家长

  日前,家住江南大道海富花园的何先生对记者说,在他居住的小区里有一项特殊的规定让业主颇感为难。前段时间,物管在小区贴出公告说为了保护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禁止在小区范围内骑自行车。随后,凡是在小区里骑自行车的人都会被物管劝阻推行。虽然物管的做法确实是出于对业主人身安全的考虑,但是此项规定却引来业主意见纷纷。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不久前才刚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孩子,就打算让孩子在小区里学骑,可是小区设立的禁骑规定,让她感到很无奈。她说:“小区不让骑,那孩子如果要学的话就得到小区外面去骑了,但是小区外的市政路面,交通繁忙,人多车多,在这些地方学骑车的话真的非常危险,让家长怎么放心呀?自行车买回来几个月了几乎都没碰过。”

  除了自行车以外,儿童游玩的滑板车也是不少小区“禁止”的对象之一。海珠区某小区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物管禁止儿童在小区内玩儿童滑板车,他认为这种规定不合理。他说:“我当初买楼就是喜欢这个小区的治安好,管理好,觉得孩子在小区内玩耍有保障。如果在自家的小区里都不能玩,难道要我带孩子到大马路上玩么?”

  禁止还是限制?

  记者昨日致电海富花园的物管处,物管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小区里居住了较多的老人和孩子,考虑到他们的安全,才要求所有骑自行车的车主进入小区内都下车推行。

  业主何先生觉得,小区范围属于公共用地,业主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骑自行车其实也是一种正常的健身行为,而且可控性强,车主只要多加注意其实是可以在小区一些比较宽阔的道上骑车的。何先生又说,小区内的环境较外界相对安全,对于业主来说确实是一个休闲健身的好选择。物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小区其他业主的需要,“任何东西都有它好与不好的一面,‘斩脚趾避沙虫’的做法其实并不可取。”何先生还建议,物管可以在小区内划定某些区域允许骑自行车,其余地方则禁止,这样就可以两全其美。

  对于何先生的意见,物管也向记者表示说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考虑实施。

  相对于自行车,滑板的可控性就明显要低一些了。张先生所在小区的物管向记者介绍,禁止滑板车的规定是滑板车刚开始盛行的时候提出来的,当时小区内有许多老人家对这种“新奇玩具”感觉危险,认为容易撞到人,再三强烈要求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于是物业管理处贴出告示,要求家长不得让儿童在小区道路上玩儿童滑板车,但对非道路的区域并不禁止,“我们小区对儿童滑板车并非禁止,而是限制。”

  对于物业管理处的这种说法,张先生不以为然。他指出,小区内非道路的区域只有花园和放置全民健身设施的场所,花园内有草地和水池,全民健身设施处又太狭窄,都不适合儿童玩耍。他还说:“为什么老人家可以在道路上的树阴底下摆桌子打麻将,我就不可以带小孩玩滑轮?”

  律师:物管无权限制道路使用

  昨日,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法律人士的意见。胡周雄律师指出,小区物管从安全角度出发限制儿童在公共道路上玩耍和法律规定没有冲突,儿童玩耍应该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进行。对于小区物管禁止骑自行车的规定,胡周雄律师说,这种规定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区物管是无权对道路的使用提出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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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于社会公共道路, 显然不适用于小区内部的广场。
全体业主是美丽的天寓广场的主人,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制定《天寓广场交通安全法》来限制广场上的任何不安全交通。 天寓业主的这一合法权利是受到物权法, 宪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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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既然讲理,那我也讲一讲我的看法。首先根据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其中明确居住区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地占地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道路用地与公共绿地四大类。我理解天寓“广场用地”为公建用地组成部分。在这部分上禁止骑自行车有理有据虽然无法可依(法无禁止即是允许),但没人是不讲理的人,当然广场就不能骑车,这点我自我反省一下,虽然我从没骑过广场。但是在道路用地上禁止骑车我就不能理解,天寓的人车分流当然是人行交通与机动车行交通的分离,如果改成“步车分离”那就是步行系统与车行交通的分离,据我所知,国内楼盘没这种理念,国外更是没听说过,中国的自行车交通需要单独研究。现在的开发商喜欢人车分流(指的是行交通与车行交通)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方便后期管理,有利社区安全,另一方面用地紧张,车行交通一般分离到地下,地面分离开发商没这么大气魄要用很多地,这样就有一堆地下车位可以卖,地面留少量的临时停车位即可(现在新的条例地面都可以不用留)。其次,是一个小区道路用地用地使用权的问题,不能在道路用地上骑车当然不对的,自己的小孩应该自己管好,你不行驶监护权放任小孩子乱跑,给他人骑自行车造成危险,相信今天是天寓,明天就是马路。赞同seth_chen 的说法。longhorn的说法看起来也是对的,不知道胡周雄律师做何解释。
我也把我的说法也更正成支持在小区道路用地上骑自行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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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着自行车在广场上【其实包括小区内所有地面】窜来窜去,横冲直闯,慢慢悠悠,我行我素,堂堂正正······。想想吧,一个多么煞风景的场景。
怎么谈得上自行车交通,还什么合法不合法的呢,也就是把自行车推回家嘛。其实自行车进楼也就很成问题,怎么解决真要认真研究一下,寄希望于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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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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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7# 江西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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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多一份谅解,多一份关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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