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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奇出租车敲头案 ---我的推理与判断 | 女乘客满脸是血请路人帮忙报警
说被出租车司机铁锤敲头
半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报警
说被女乘客抢劫?
浙AT3830出租车里有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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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女乘客说的是实话,司机说的是谎言:
女乘客说的是实话:有二个互不认识不同现场的证人可以相互印证;有物证(铁锤);司机右手指上有咬痕;女乘客脸上颈上伤痕.等等.而且她的论述比较符合逻辑.其后的补充更为合理(如司机先是开门叫她坐进去一些,她反抗后才用锤子打击.开始她的述说是司机开门将她往里推,并用锤子打击---细节因受伤当时有点遗忘很正常.); 后来她补充的当时车停下后计价器显示21元,这也符合实际里程; 而后来记者发现的出租车上的显示器上是330元,明显不符逻辑.
司机的未来女婿对女乘客的所谓几大责疑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女的受伤了还会看了并记住出租车号?--女乘客受伤并不重,许多人都会象她这样做,一定要记住车号; 为什么车已到她家附近,她后来报警与打电话给老公却不知道在哪里---很正常,她只知道到家附近,经过小巷里的一番打斗,根本不知道具体位置; 为什么被锤打多次伤却不重?--因为在车内,打击力度受限; 为什么她家有车,雨夜老公不开车来接?---很正常,可以打的,比较远,杭州比较安全,为什么要开车去接?我也有车,遇这种情况我也是会叫老婆打的回来的,除非她一定要我去接.
还有:女乘客如果是抢劫,会真的把衣物带上车吗?更重要的是,她还会首先报警吗?
后来证明她家确实就住离现场不远,有小孩老公,家里有车.会有打劫动机吗?
如果那个报警的证人是她同伙,抢劫犯不带她跑走会首先报警吗?
相反,司机的供述却无任何人证物证.而且前后两次对记者的答问明显的不一.
第一次说是在银泰对面接的乘客,第二次说是在银泰门口(女乘客说是在银泰门口);
第一次说是车子停下后发现有两个男人在窗外,便伸头出去问:你们要干什么?结果被两个男的击打----真奇怪了,如果他发现有两个男的站在车外,他怀疑是坏人,他还会在冷雨天摇下窗门,伸出头吗?锁门都来不及了.发现有人在车外打他,他居然还打开车门往外跑?
第二次又改说是女乘客说到了,下来付钱时,两个男的打他(可能后来他发现第一种说法太不符合逻辑,但这说法一改又出现第二个破绽,雨夜有乘客看到过司机会下车收车费的吗?);开始说两个男的,但又说没看清楚,但却看清了是用黑塑料袋套着硬物砸他,后来又说是两个男的,一胖一瘦,又一直分不清有没有女的跟他打.可能吗?居然不知道跟几个人打.
对右手指的咬痕根本说不清楚,难道是两个男的咬他不成?
头被砸出血,手上有两处骨折,结果却能从容钻进车并开走,8分钟后才报案.手两处骨折还会开吗?对一般人来说,如果你摆脱了抢劫,进入车内,手痛头出血,这时你会做什么?应该是锁上车门立即报案吧.而他却开车走了,8分钟后才报案!
有人说司机家境还可,又是杭州人(完全站不住脚,杭州人就没坏人?),绝不会开自己的出租车去抢劫乘客(别忘了他很可能是劫色).
还有不少人认为实际上是另有二个男人打劫,司机被打晕了,以为女的是同伙,两个男的逃走后便打女的(但这跟司机所述完全不同,他两次都只说是两个男的在车外与他打,不确定有女的,而女乘客确认是司机要挤进来反抗后才发生斗打.
有人推理说是司机被两个男的打后,而其中一个还拉开门进来抢女乘客,女乘客误以为是司机,这更可笑,女乘客已经指认相片,确认是司机打她.这些站不住,因为司机说是女乘客说到了,要停车! 而女乘客说是司机说轮胎坏了,要下车查看!! 这就说两个人中肯定一人是说谎,绝不是误会.
可以推断:
那天女乘客是在银泰门口上的车,车上两人有过几句简短的对话,司机应该看到过女乘客的相貌(后来新闻相片可见是个相貌较好的女子),已经有了异心,可能他认为雨夜一人在外的女子多是风流女子;.到了登云路边的小巷,司机借口轮胎破了,下车,打开后车门,挤进来想对女乘客图谋不轨,未想遭到强烈反抗,恼怒下,便完全不计后果,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夜班司机为防身大多备有)击打,反抗中,正如女乘客所说右手指被咬,女乘客逃出车外后,两人继续博斗.所以有了两个关键证人.最后女方逃脱报警.司机见事不成开车向南逃走,但司机后悔自己的作为,因很容易被查出,经过思想搏斗,最后在8分钟内,选择用自残掩盖真相,用硬物击伤自己头与手(骨折)并报警,因其不能再开车,警察接警后开车将其带走.
那为什么他会不顾后果在自己车上欲对女乘客图谋不轨?只能说开始是临时起意,并认为女乘客可能是风流女子,后来遇到强烈反抗,便成了激情犯罪.这跟其长时期的心理压力,特别是阴冷的雨夜中刚上白班又接晚班的心理情绪大有关系.
那为什么他的车在银泰门口等客的时候不跳空车灯(与他当晚心理情绪状况可能有关)?
为什么后来他的车上计价器显示是330元?这些无碍大局,到时他自己会交待清楚.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9/11/17/016027713.shtml
后续进展请参见: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9/11/18/016030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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