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港湾家园会馆(将被校方挪作他用的西部研究院)"安装玻璃幕墙一事向全体业主呼吁 亲爱的各位邻居:
据确切消息:学校将在港湾家园会馆,也就是被校方即将挪作他用的西部研究院安装玻璃幕墙。
我们查阅了有关文件发觉:学校在向有关部门申请的材料中,一直是以浙大紫金港校区教工专用房社保中心,会馆的名义申请,用地性质为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也就是说:这幢建筑目前仍是我们小区的配套设施。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6号)2007年6月12日
玻璃幕墙(二)禁止设置的建筑:
1.历史街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
2.居住小区内的建筑;
3.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
(三)因情况特殊,确需设置的,经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确定。
而学校2007年4月11日在向市规划局申请社保中心会馆加层的图纸中,明确标注:立面宜减少玻璃幕墙的使用。可是现在全部使用玻璃幕墙。
有业主可能不是很清楚玻璃幕墙产生的危害,对我们来说,主要是光污染。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安装后,我们小区前就会矗立一个巨大的发光体,太阳照到哪里,光线就产生不同的反射,也就是说我们家里有可能24小时拉着窗帘,您受得了吗?
针对学校这种无视国家政策法规,不顾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行为,我们呼吁所有业主集思广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我们的权益,阻止这种侵犯我们利益的事件的发生。
因幕墙安装迫在眉睫,建议大家本周六(11月28日)下午1点到物业(好又多)二楼商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