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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黄金地块疑因定向拍卖被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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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杭州3月13日电 (记者 成效伟 实习生沈兰)“价格怎么这么低,黄金地段被‘贱卖’了!”3月11日,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简称杭州湖滨商贸建设指挥部)以总成交价为82647万元、楼面价14425元/平米直接拿下湖滨11号地块(工联大厦),此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众多业内人士和网友的质疑。  黄金地块被“贱卖”?
  3月11日,浙江经视《看地产》栏目评论员王进在其网易博客里发表了一篇名为《有感于工联大厦地块被“贱卖”》的博文。
  文章称:“在杭州的土地市场,历来有个传统:宅地热商地冷。在宅地节节走高、不断破万、甚至超两万的今天,商地依然冷冷清清,乏人问津。既便是像今天出让的湖滨单元(工联大厦)地块这样超黄金的商地,依然没能引发羊群效应。我们经常归咎这是杭州商地地产不够繁荣的一个反映。”
  上述文章还称:“但是,请看看今天的成交记录:直接加价100万,被湖滨商贸建设指挥部直接拿下,成交价82747万元,折合楼面价14425元/平米,关键词是:直接加价、政府部门拿地,这个成交价甚至比不上09年1月市场最冷时的龙翔里地块出让的价格——每平米21500元的楼面价,相邻的地块、出让时间相差一年,而成交价格竟然也相差近半!用让人“大跌眼镜”来形容并不过分!”
  据记者了解,上述地块属于杭州湖滨商圈黄金地段。
  记者还了解到,杭州工联大厦,1988年开门迎客,地处杭州地段最繁华、商场最多的延安路与平海路交叉口黄金地段,和与此毗邻的杭州解百商场、新华书店、明珠百货等商店形成的湖滨商圈。如今工联大厦虽然不存在,但依然是几代杭州人的记忆故事。
  记者从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上了解到:杭政储出[2010]11号地块位于杭州上城区(湖滨单元E02、03地块)。东至吴山路,南至平海路,西至延安路,北至龙翔路,出让面积7354平方米(10亩),容积率7.8,起价82647万元,楼面起价14408元/平米。土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黄金地块被“定向”拍卖?
  记者采访了解到,拍卖湖滨11号地块时只有杭州湖滨商贸建设指挥部一家单位参与报价,直接加价100万拿下。而同在此次土地竞拍中,杭州祥符镇上的13号地,拍出8803元/平米的价格,总价59888万元,浙江建工下属的丽晶置业有限公司经过16轮竞拍才拿下该地块。
  记者还获悉,杭州湖滨商贸建设指挥部是杭州市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范围为街居道路整治、开发、建设。
  对于湖滨11号地块拍卖过程,浙江经视《看地产》栏目评论员王进还表示,真正的市场是透明、公开的,希望不再有无形的力量把一些政令强加到开放的市场中来;希望杭州的土地市场少一些如工联大厦地块、如九堡商地这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套地!
  “非常吃惊,那地方商用地,价格只有一万四?我听错了吗,我觉得要是四万一还有可能吧?” 杭州某知名论坛网友“不怕过年的猪”发帖称。
  住在杭州网首席评论员丁建刚表示,今天(3月11日)的土地出让是新春的一次市场测试。湖滨商业(工联大厦)地块是政府老子倒手给儿子,不要说14425元/平米的楼面价,就是4万元/平米也值,这个不是市场经济,没有任何参考意义。
  据《杭州土地拍卖程序与规则》规定,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
  “定向”拍卖不合法
  “湖滨11号商用地块(工联大厦),以14408元/平米独家竞拍成功,与周边其他地块价格有差距,这里可能是政府事先已做好规划,定向出让土地。其用途也有可能非纯粹商业用途。”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表示,此拍卖价格与7.8的土地容积率有关,但如果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会此价格,至于直接竞拍可能属走形式而已。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要集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赵建平处长表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各类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厅一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他也从网上看到网友对湖滨11号地块拍卖的价格有疑问。“不排除定向拍卖的可能,但具体还需要调查才能得出结果。”
  “湖滨11号地块不是在市场竞争下土地拍卖,我们都明白参与竞拍单位都是由政府指定的单位,一般企业是无法跻身其中的。”一位参与现场拍卖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这种定项土地拍卖亦非第一次。
  中国律师精英网首席律师尹富强律师认为:地价确实和容积率具有一定的关联,但一般来说容积率越大,地价则应当越高。而近几年在土地拍卖上基本指导思想是要公开化,以避免暗箱操作或不正当的非法交易行为,避免土地管理者以权谋利的行为。土地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下,难免会引起公众的合理怀疑,建议有关部门尽管调查此地块的具体交易行为是否合法,并进行公示告知,以避免公众的合理怀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他还表示,定向拍卖有违背公平原则的,现在是不准许的。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地块,将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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