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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合同法律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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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怎么理解。另外我还想请问一下,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债务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吗。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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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P>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吗,不通知债务人,把他转让掉的话,会有什么法律后果。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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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P>浙联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回复(13588457425):</P><P>如果不通知债务人,那么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债务人仍然会而且可以把钱支付给原来的债权人,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P><P>“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是指该债权一旦转让给受让人且将此转让事宜通知了债务人,那么除非经债权的受让人同意,否则转让人不得撤销对债务人的通知,因为这会影响到受让人债权的实现。</P><P>债务人不存在优先购买债权的问题,即使是购买,实际上就是偿还债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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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P>非常感谢舒军律师。如果这个债是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办,还有民法通则当中,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P><P>不得牟利是什么法律后果,牟了怎么样,不牟又怎么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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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学到了一点东西[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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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1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P>浙联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回复(13588457425):</P><P>    房屋买卖协议中的债对出卖来说就是交付约定的房屋,对买受方来说则是支付约定的房价。请你将问题叙述的准确详细些。</P><P>    民法通则虽然如此表述,但并未规定如果牟利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且后来制定的《合同法》并未规定不准牟利,因此,在实际操作当中并无多大的约束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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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楼主八九不离十是个法律在读的 哈哈

<P>好耐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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