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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燃眉之急建议大家考虑:
1.是否交物业费?物业已催了我家好几次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交?我个人的意见,物业费应该交,但是前提是物业应该透明公布有关帐目,并解决本来早就该解决的问题,比如菜场.
否则,从头到尾都是糊涂帐,只管收钱又不做事,怎么取信于人,这样的物业,还不如赶早走人,相信一定会有更好的物业排队来港湾的.因为,物业做得好同样也很有利可图的.大家只要看看我们的港湾经济适用房,质量这么差,原因就在于学校的恒业房产垄断了这个工程,惟利是图不管工程质量只是榨取最大的利润,所以才有我们这么多的外墙漏水!我们在物业问题上决不能重蹈覆辙,因为这次我们自己有选择权.
第二,菜场的问题.关于菜场,本是和幼儿园等一起原本就应配套的必须设施.而且菜场并不是没有场地,比如物业所在的大楼就有很多空余面积,比如物业前的那块空地,比如物业所在楼被出租赚钱的超市等(这些本应是小区居民共同的空间被出租赚钱了,那么我们要问:这些用我们的设施赚来的钱的帐目是否可以向我们公布?特别是在牺牲我们的会所、菜场、幼儿园等空间的前提下赚的钱!)。我认为菜场问题是关系到小区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大家应该齐心协力一起来推动这个问题解决。
第三,业主委员会应尽快成立,带领大家维权。
在上述问题解决前,建议大家可以不必理会物业,物业起码要尽最基本的责任,业主才可以尽最基本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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