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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说的是“退出维权”这四个字吗,请去虞老师处或那晚其他参加的业主代表及委员核对后再来这里匆忙发帖。 诉讼与大家协商赔偿的利弊,我那天晚上都说了,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我想我有这个权利吧,至于别 ... 风云淡 发表于 2010-6-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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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现在还是先别吵架了,内部出现矛盾对处理事情有影响,有骂要打的还是当面说吧。希望对太阳公公有意见的人到他家的后院来坐坐,俗话说不打不相识。[em66]可以吧,太阳公公, 芷涵妈妈 发表于 2010-6-24 11:52
太阳大哥不用和这种人较真,浪费时间不值得的。就像是这次世界杯的瘟瘟组拉,讨厌是讨厌,但你却不能阻止那些人的恶趣味啊,直接无视好了,要是有什么出格的话大家都看着呢,成年人了后果是要自己负担滴 holylamp 发表于 2010-6-24 14:01
千万不要上了移动联通和合一的当,他们要我们内讧,消磨大家的意志,我建议,在维权的当口,有意见当面讨论,或用原来固定的注册号,不要用马甲.youngs179 发表于 2010-6-24 10:21
此次基站事件,是移动和联通伙同物业严重侵犯业主权利,嘉园业主和业委会积极维权,希望每个嘉园业主应该支持。如果真是业主,就不要在维权关键时刻,不要在此打嘴仗,帮侵权者的忙。 维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 ... hzhzy 发表于 2010-6-24 18:10
看了帖子,明白一个道理,他们怕什么呢,要求我们保密,为什么呢? 他们怕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他们想私了我们就偏要公了。 不抓住对方的七寸,谈判都是徒劳。 富人打了穷人一顿,穷人对富人要求,给我钱就私了。 ... ★李小龙★ 发表于 2010-6-23 23:22
是的,本人非常赞同“有人使用”的观点,建议版主好好去看看版主的职责,认真学习一下,你已经违法了作为一名版主的职业道德了。我已经拜读过了版主的职责了,是提倡的小区业主友好交流,你呢,看看你的德行。动不动 ... 正义之神 发表于 2010-6-2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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