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apons 于 2010-7-17 20:06 编辑
关于要求查清“6.28” 凶案真相 严惩凶手的请愿书
杭州市并滨江区警方:
今年6月28日,在滨江区国信嘉园小区会所发生了一起恶性持刀伤人案件。我小区业主徐忠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一不明身份的男子用利刃刺中左前臂,导致手臂多处肌肉、神经、动脉断裂,由于伤势严重,医生诊断将留下终身残疾。
国信嘉园一直是一个宁静和谐的小区,业主们和睦共处,团结友爱,而小区的会所,更是业主们休闲娱乐、结交朋友的好地方。但正此世博会期间,竟然发生了有人携带凶器进入小区,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持刀行凶的恶性事件,我们深感恐惧和不安,业主的人身安全何在,杭州作为生活品质之城的形象何在?
业主徐忠民,是小区公认的热心人,入住3年来一直义务为小区服务,筹资改造小区,发起慈善活动,组织业主联谊,深受小区居民的赞扬和尊敬,住院期间,小区有近百位业主自发前往医院探望。对于这样的好人遭受的遭遇,我们国信嘉园的居民深感愤慨!
由于徐忠民与行凶男子素不相识,也没有个人恩怨,所以对于该次恶性事件的发生,大家均感到蹊跷。案件发生后的半个多月以来,受害人家属、小区业委会及热心邻居多次提供证据,要求辖区高新派出所查清事实真相,给受害人、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但高新派出所一直置之不理,还说:“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我们想请问警方:在受害人伤势明显在“轻伤”等级以上,凶手伤人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案件刑事立案的条件已经构成的情况下,高新派出所为何不对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在受害人与凶手并无恩怨,凶手动机不明,案件迷雾重重的情况下,高新派出所为何不进行深入的调查?
请问查清案件真相,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请问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否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请问这种不作为与凶手长河镇本地人的身份有何联系,背后又隐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们渴望安全宁静的生活,我们热切盼望公安机关能伸张正义,查清事实。我们强烈要求滨江警方严惩凶手!还国信嘉园以和谐,还滨江居民一个朗朗乾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