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西湖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违法的《关于德加公寓小区问题的建议意见函》(2010年7月13日)掩护下,任期非法、侵占业主利益的德加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轰然倒塌。倒了就倒了,还搞什么“辞职宣言”,大言不惭。 据说送到德加社区党委的“辞职宣言”上签名的人有5位,分别是何小惠女士(假名何小卉,西湖区建设局建管科科长)、王国义先生、倪连生先生、陈世华女士、吴振发先生,这又是一份没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因为这里资质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只有王、陈、倪三位,而他们并不代表德加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所有正直诚实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客观地说,在文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斡旋下,在维权业主合法斗争10年后,德加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在去年底今年初,确实与万科基本谈成了解决千分之七经营管理用房的解决方案。但这些经营管理用房使用权(德加公寓会馆三楼、四楼)至今没有完全移交给业主,仍然被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无偿占用。难道以上5位女士先生,你们抛出一颗空心汤团就是为业主谋利益吗? 至于自来水一户一表安装后,安装单位支付的绿化补偿至今躺在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奇怪的是现在才宣布辞职的“3人财务小组”却未经业主授权就用“拆迁补偿”以“绿化升级”的名义再次补偿给了物业包干的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万元。为什么? “道路沉降”维修究竟修在哪里?修了多少?请拿出具体证据。 查账小组至今连基本的审核账户权力都没有,如何查账? 物业管理义务监督小组刚“挂牌”,物业基本满意度调查已经有了惊人的进步,达到98.88%。而同时,德加公寓东区依然灌木疯长、盗贼出没、业主比2年前更没有安全感。 这就是5位宣布辞职的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战绩?那也太勉强了吧。 至于你们当中是否有人贪渎,通过今后合法的全面审计和核查,自然会明白。没有贪渎,该为你们喝彩,这很不容易;有贪渎,请要早日退还,还你们一个自由。 应该提醒你们的是,用“拆迁补偿”非法理财,如今又听之任之。这里的风险、所有损失将由偷偷摸摸去“理财”者承担。 非法的总是要垮台的,还做“辞职宣言”秀干吗? 以下“南都德加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辞职宣言”据说是何小惠女士、王国义先生、倪连生先生、陈世华女士、吴振发先生在德加公寓西区“聊天室”开会、签字、盖章‏的内容,里面透露出对公共监督的憎恨、对落花流水的无奈、对事实的歪曲、对是非的颠倒、对法律的漠视,值得业主们警惕和玩味。 附: 南都德加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辞职宣言 签名:何小惠(卉)王国义倪连生陈世华吴振发 业主委员会是个新生事物,自其诞生以来,历尽坎坷,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又没有明确的职权范围,小区内什么事都要你管,又怎么管都不对,还动不动被指责为“违法”、“侵权”,再加上某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不顾事实地推波助澜,使得本就举步维艰的业主委员会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近日各大报章频频报道,如“某某业委会主任拿了开发商50万”,“业委会这活不好干”,“某某业委会集体辞职”等更是不胜枚举。
南都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自召开2009年业主大会,增补、改选了业主委员会以来,除处理日常物业管理方面投诉的大小事件外,主要是贯彻执行2009年业主大会的各项决议,简要归纳如下:成功解决了千分之七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了自来水一户一表(小高层暂时无法安装,该笔费用已留存);对小区绿化初步完成了“复绿”和“改造”;对道路沉降、游泳池漏水,各项设备维修检测等,有的已经完成施工,有的还在完成中;对东、西区会馆的租赁事项也还在洽谈中。为解决业主质疑的业权收入开支、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专门成立了查账小组和物业管理义务监督小组,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梳理出来的对物管的意见已经公示,准备择时召开与南都物业的沟通会,督促整改。
然而,目前由于个别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业主,公开通过传单、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工具对业主委员会大肆诽谤和攻击,无中生有地指责业主委员会挪用道路补偿款500多万元,造成业主200多万的损失,从银行得到巨额回扣等等。在这种情况之下,业主委员会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和无奈,面对小区管理方面许多急需处理的事物,也感到力不从心,无法进行。对上述毫无根据的指责,我们虽然问心无愧,不屑置辩,但谣言经一再传播,在某些人那里也会变成真理。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作为经广大业主选举产生的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我们也是普通业主,我们也有人格,也有尊严,我们没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在不被家人理解,不受人尊重的情况下,还要忍辱负重地去承受各种污蔑、诽谤和造谣,继续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业委会的工作。值得欣慰的是,相关部门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肯定我们是合法的,因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我们不干了!我们集体辞职了!
在我们任职期间,可能在某些方面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出现了一些失误和不足,谨向广大业主表示歉意。自即日起业委会有关文件档案全部封存,待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再行移交。
南都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2010年7月17日 附:德加社区党委及区房管局关于本届业委任期问题的认定意见
抄报:文新街道党工委、德加社区党委、居委会、区建设局物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