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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湾业主委员会成立请愿签名活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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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sfox 于 2010-9-19 14:32 编辑

美林湾业主委员会成立请愿签名活动进行中

活动地点:美林湾北区、南区保安亭
活动时间:随时去签名

只要满10%的人签名,百来人左右,我们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了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一
物业是提供服务的,业主委员会才是帮我们争取我们的权利的。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可以从美林湾的业主中选取。



附件一: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代表着该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其权利基础是对物业的所有权。因此,业主委员会最基本的权利是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这种权利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予以保证。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业主委员会除了常规的诸如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修订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章程外,主要享有如下权利:
(一)协调和处理业主、使用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市场上的劳务需求方,他们代表业主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并以独立的社团组织形式参与新型的法律关系,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行使权利,依据《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来协调和处理业主、使用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二)选聘、解聘、改聘、续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业主代表大会参加人过半数人的意志,按照小区或大厦的管理标准选聘、解聘、改聘、续聘物业公司,将公用部分的管理事务交由物业公司进行具体的操作,促使物业公司围绕业主的要求管理动作;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聘用物业公司,以公开公平的劳务价格购买高效优质的劳务商品,建立起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换关系。在这一劳务交换关系中,业主委员会因其固有的主体性,发挥着市场需求的主导作用。
(三)对公用部分的最终“拍板”权。业主委员会对一切公用部分的处置具有最终“拍板”的权利,如电梯水泵改造更新动用“基金”;屋顶广告收益决定用于补充“基金”;车库经营收入决定于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开支等,这项权利,在香港199358日颁布的《建
筑物管理条例》中规定得很明确、详细。
(四)审议权。在合同期间,业主委员会一要“议事”,二要“审定”,即对一切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举措,都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和严格审查,才能付诸实施,有的还要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如:审议年度物业管理维修计划,审议物业管理开支预算案等。
(五)监督权。这一权利是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履约监督和实际控制的权利。业主委员会必须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要求,采取定时查账,例行会议、书面通报以及公开曝光等形式,对费用收支、服务达标、犯规处罚等主要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指派物业公司及时解决,以免物业公司经营不善或权力膨胀而偏离管理目标。这一权利还表现在,业主委员会还享有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六)在同各部门打交道过程中有权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业主委员会具有中介性,它处于众多的业主、房管小组、物业公司、其它社区组织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成为物业管理有关因素的连接纽带和传递媒介,为了实现社区管理大系统的共同目标而必须发挥必要的协调功能,并可代表业主的意志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以维护业主的整体利益,保护业主权利得以实现:
(一)主动搜集业主的意见,及时反馈传递。即负责业主的投诉接待,经常联络房管小组及社区组织,广泛听取、搜集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物业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与传递。
(二)配合管理,协调好各类关系。业主委员会应主动配合业主公约和管理规定的执行,配合公共服务费和维修基金的收缴,协助管理措施的落实和个别业主违约行为的处罚,协调与社区管理的关系,积极参与“两个文明”的建设。
(三)筹集资金,落实费用。即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维修基金,落实公共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督促业主尽到“付费换取服务”的最大义务。
(四)接受全体业主和业主大会监督。现实中应确立业主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使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负责,同时,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也应该向全体业主尽善管理人的责任。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若业主大会发现业主委员会超越代理权的范围行事,或者为任何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时,可以随时依照其协议解聘业主委员会委员,拒绝承认其行为对全体业主的法律效力,并保留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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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居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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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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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o_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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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参加啊,为大家争取权益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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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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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最近的一期天阳杂志,棕榈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主要的几位组织成员都是退休人员,我们美林湾的业主基本都是30左右的上班族,赋闲在家的大伯大妈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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