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原来在此 于 2010-9-18 23:53 编辑
去年在海宁买了一套期房准备自住,一等一年半过去了,通知下来这2天新房交房,兴冲冲去看,可惜却是极大的打击与失望
1 去办公室核实身份文件后,我们要求看一下房子,物业公司说要求先交物业费,垃圾清理费,交清了这笔费用物业才能带你去看房,我们觉得很迷惑,收房当然要看完房验收合格了才能交物业费,拿钥匙不是吗,哪有先交了费才能看房的,不交钱不能看房的程序呢
2.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除了房款外还交了一笔名为代收费的费用15000多,写的用途是电子门及改装成钢制入户门费,代封阳台费,太阳能安装费等.我们一看这些是必要设施也就交了,这2天问及这笔费用房产公司给以的答复是 煤气 27元/平方米
数字电视 15元/平方米
太阳能1100
半包阳台 1600(我们只看到露台上方2个貌似1米长的玻璃挡水板)
进户门 1900
水电表自动计费 2600
想问这笔费用里是否有乱收费的项目呢,特别是煤气按每平方米来计算真的是想不通,这个房产公司没有告知是属于煤气初装费,入户费
3. 房子的质量存在问题,首先从我们很不专业的眼光看,起码4扇门都无法关闭, 还发现车库的面积与图纸不符(问及房产商,他们说我卖的车库是一只,不是按平方的,但是图纸上明明有标有平方 ,而现实中的平方与结构却不同)
4.今天明天是交房的日期,我们由于这些原因拒绝了收房,但是物业告诉我们不管你们收不收房,物业费要从今天算起,我很纳闷,物业费难道不是从拿到钥匙,签署了物业合同才生效的吗
问题真的很多很多,我们作为平民百姓,对于房产及法律方面的事情真的不懂,所以恳求律师们能帮个忙,出谋划策一下,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和房产商解决这样的问题呢.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