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尊敬的校各级领导及一切社会正义之士:</p><p> 您们好!</p><p> 我是浙工大的一名选了“翰墨香林“的业主。目前此房在我方已付3分之一款后,通知我们这些业主签约及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那是一个怎样的协议啊!只有开发商告知“我要你一次性付清多少钱保修1年的条约便无任何内容的房产协议,面对业主们的疑问,开发商说”那房本就是个‘怪胎’,你们不要就不要买啊!修改协议决不可能“开发商知道一群穷书生,哪来钱买别的房这房是国家、教委、学校花大力为解决教师住房困难的经济实用房,虽在郊区最角落,你们还不乐滋滋的点房!交钱!任我宰割!就欺负你们怎么样!</p><p> 我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我的领导对我们说”到了单位,也就是到了家,在家你们的父母是家长,在这你们是我的孩子,谁欺负你们就是欺负我,我有权保护你们。“他的这席话对我的一生产生着影响。自此,无论在任何单位我都把单位当成了自己的家,把同事当成了亲人,把一切正义之士看成知己。在他们那里,我纯洁的灵魂得以慰籍: 校各级领导及一切社会正义之士,你们说我们的房产协议能签吗?教师在工大的收入:工资+平均岗=1200+1800=3000元,除去一切开支,一套房子套住一户人的一辈子,现在付款,谁家没有倾其所有+一辈子卖给银行!否则也不会被动选房了。即便这样,我们认了!签约时却听开发商说“这是个怪胎!”花一辈子的钱买一个怪胎?如去黑市售货员说:“你得花高价买我一堆烂苹果,谁叫你进我的超市。”我可能会买,因为不想与他纠缠。那点钱我能承受。可房子!怪胎!开发商真会比喻!房子不仅次于家庭中的孩子的地位吗?开发商自己都认为是怪胎的房子,且拒签正当房产协议,能有质量保证吗?</p><p> 恳请:校各级领导及一切社会正义之士能为我们伸出一只援助只手!让我们能够安居乐业!安心施教!</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6 20:04: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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