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zh7 于 2010-12-28 15:41 编辑
相信有些邻居看到这个贴子的标题,心里就想着:"物业的走狗又来粉饰物业了","刚刚又从物业拎了两桶色拉油回家了吧"
对于与物业有如此深仇大恨的邻居们,我对你们的理解只能是"无话可说"
但对于物业的工作,及权力范围,我想我们难道不应该实际一点吗,
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就注定我们碰到的与我们居住相关的一切事务都应该由物业来解决吗?
化工厂的事,----远的不说了,上次红樽饭店碰头会,是我跟万家业主首先得到消息,尔后在群里论坛里召集热心邻居们(卡布,山顶洞人,小P,苞米,上官,等等十五人左右,)当天晚上在物业会议室碰头商量第二天座谈会与环保局,拆迁办,社区,化工厂一干人如果争论,并在当天组织大家在各幢电梯入口张贴紧急通知,让更多的人在第二天到红樽饭店三楼集合搞议,(物业提供的帮助是:当天下午短信群发通知,提供抗议横幅制作.那天条横幅至今保存在我这里.)应该说,物业也是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萍水路道路开口的事,-----物业与社区,交警多方协调未果.
包阳台的事-----在业委会没成立之前,物业按照业主临时公约管理小区事务,无可厚非.
现在社区进小区的事----社区用房是当时建房时规划的东西,物业根本无力变更其原有规划,这是其一,
其二.社区进来对物业有好处吗?物业的管理工作强度将成倍增加,物业喜欢自找麻烦吗?
希望大家在碰到问题的时候,不要一味地把责任都推到物业身上,认为是物业的不作为.
碰到问题应该想方法怎么利用好物业,与其一起团结起来,把问题解决掉.
大家回头看下论坛,到底是谁,到底是哪些邻居用实际行动真正为小区利益出过力,为小区整体利益办过实事:
卡布,万家业主,山顶洞人,cantygan 小P,巧海,上官,土豆,还有记不起名的一些邻居.
而以上列出ID的一些业主都被冠上了"物业走狗"这样的称号,演变成了所有万家业主的敌人?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如果为物业说句公道话,就被无情地唾骂,
而不是从物业实际的职责范围,权力范围去理解物业的工作,
真心希望大家可以更客观地看待物业的工作,理解物业的权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