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10-12-30 18:02 编辑
呵呵,其实大家讲的都没错,平时用词造句应该是有规范的,语言文学的发展也是不断与时俱进,也是谁也阻挡不了的,问题是如果做到平衡,做到兼顾.
偶只是对《咬文嚼字》编辑部出这么个东西比较敏感.
别以为这些行为,都是公益性的,许多事的背后,往往就是为了一个话言权,解释权,而这话言权与解释权,最终就会转化为经济利益.大到制定行业标准,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成为权威,制定行业标准,进而进行行业审核以获利的事,偶们就不说了,就拿身边的事来说吧,比如那傻聋,,你当它有事没事总把业委会做的事,与人签的合同拿出来仔仔细细的研究,你当它是真心热爱本小区愿意浪费自己的业余时间来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啊,不可能的,一是没有特别理由,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不存在,二是就拿它联个物业费都要懒的品行来说,它也不可能是那种人,它这么做,去找一些业委会工作中确实存在的漏洞,有时再加点无中生有的东西,去大作宣传,无非是要给人一种它对业委会工作很精通,它在尽心维持广大业主利益这个印象,然后,注意,这才是关键,染指业委会工作,等哪天他起主导作用时,到那时,他的那些浪费的业余时间,他的自学成才学到的东西,他指责别人做的不好的那些行为,就反过为他获利给他回报了.
《咬文嚼字》编辑部的行为,多多少少,就是这么个意思,它要的是得到那解释权.
这是偶个人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