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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谁来监督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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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a href="http://www.crcpp.org/cpipphtml/linyihai/2006-9/18/200609181314.htm">http://www.crcpp.org/cpipphtml/linyihai/2006-9/18/200609181314.htm</a></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5">为此,近年来一些小区的业主在探索按照现代社会分权制衡理论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既可以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业委会越权决策而腐败的问题,应该说是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规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实践也证明业主代表大会的效果是很好的,譬如北京上地西里小区成立了有独立召集人的业主代表大会,首先将业委会完全置于了业主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彻底解决了以前业委会主要成员以业委会名义专权的问题,譬如前业委会主任跟物业管理公司签了合同,虽然也在小区的网站上公布和要求全体业主发表意见,但是只给三天时间,反对者必须带身份证去业委会登记,三天内反对票达不到三分之一就要生效,而业主中很多是不上网的,那三天里很多业主可能还在外地,而且即使看到了合同文本的人也可能看不懂其中的含义,因为毕竟不是自己的本行,所以很难发表什么意见,于是就被认为是同意了。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大有问题的,但是在成立了业主代表大会以后,重大问题都要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谁想专权也不可能了,</font></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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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body><tr><td height="15"></td></tr><tr></tr><tr><td class="title" align="center" height="50">谁来监督业委会 <hr width="100%" color="#000000" noshade="true" size="1"/></td></tr><tr></tr><tr><td align="center">2006年11月30日&nbsp;&nbsp;09:43:52&nbsp;&nbsp;&nbsp;&nbsp;<a href="http://www.hangzhou.com.cn/" target="_blank"><font color="#660066">杭州网</font></a>
                                </td></tr><tr><td class="bt_content"><br/><p style="TEXT-INDENT: 2em;">需要指出的是,小区管理中“三权分立”的思想在近几年的物业管理学术刊物上已是屡见不鲜,北京物业管理的专家北野曾经多次撰文呼吁在小区里设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的机构来管理一个小区。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杭州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处的有关人士从理论上分析这一问题时这样说道: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权力:业主因物权而有原始管理主权,业主委员会因业主大会委托而有委托管理权,物业管理企业因合同而有约定管理权。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是日常性的,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是日常性的,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不是日常性的。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也正因为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非日常性,业主委员会权力容易失控。失控的原因还有监督反馈渠道单一,业主大会管理动作十分滞后,天长日久易失真。当漏洞产生而且扩大时,由于业主大会工作的非日常性和反馈渠道单一,不能做到日常性兼听,有不可避免的巨大财产损失危险。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目前的小区内,因为有这样的缺陷,所以在监督业委会的工作中必须有一个常设机构。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三权分立的思想适时而出。</p></td></tr><tr><td align="right"><br/><strong>来源:每日商报&nbsp;&nbsp;&nbsp;&nbsp;作者:&nbsp;&nbsp;&nbsp;&nbsp;编辑:熊蓉&nbsp;&nbsp;&nbsp;&nbsp;</strong>
                                </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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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重大事宜都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就能很好解决业委会是否公正的问题,业委会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执行机构,常设机构也好、非常设机构也好、监督机构也好,那么又怎么来保证那些机构的公正呢?所以,全民表决是唯一保证公平、公正、合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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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全民表决是唯一保证公平、公正、合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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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觉悟了。民主的东西就是在实践中慢慢被理解接受的。我认为,业委会的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又不完全一样,业委会的代表大会代表就如是个常设机构,他们内部有分工,要履行诸多的职责,从而推动业委会的工作。希望懂法律的邻居出面多作些解释和法律援助,共同把云顶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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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p>天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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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我是业主</i>在2006-12-18 14:06:00的发言:</b><br/>所有重大事宜都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就能很好解决业委会是否公正的问题,业委会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执行机构,常设机构也好、非常设机构也好、监督机构也好,那么又怎么来保证那些机构的公正呢?所以,全民表决是唯一保证公平、公正、合法的途径!</div><p></p><p><font size="6">事实是,绝大多数小区就是这样走的,但是绝大多数出了问题,所以才有很多小区思考如何监督。</font></p><p><font size="6">云顶也不是室外桃源,制度健全了只有好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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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p>错了,目前几乎没有小区在全民投票表决!杭城目前的状况是KFS暗箱搞一批业主代表,他们最好是物业或KFS的关系户,然后,有什么重大决议,一般业主都不知道,他们的业主代表大会已经都通过了,我是亲眼看到的,无论什么决议,大家全体举手通过,跟党代会似的,然后就算定了,物业、KFS、社区皆大欢喜,只有普通业主不欢喜,反正碰到事情,业委会会说,我们已经贴过了,大家都同意的,你不同意,没用!</p><p>现在只有我住的小区业委会在做全民公决,当然工作量是大的,一开始,因为没有经费,都是热心业主和业委会成员在送票,收票,要超过2/3人数投票,然后少数人服从多数人,后来,业委会有活动经费了,就请学生送票、收票,会有很多业主不来投票,就要业委会和热心业主去催票,这样出来的结果,肯定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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