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3"> 刚才在《住在浙江》的江南春城论坛上看了“<font color="#000000">闲人一个”朋友的《</font></font><a title="《坐业主车中大奖了!》<br>作者:闲人一个<br>发表于:2007-3-13 10:27:00<br>最后发贴:晕,,,,投诉" href="http://www.dalaoge.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ID=88469&page=1"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 size="3">坐业主车中大奖了!</font></a><font size="3">》的帖子(点击该帖子的标题可以链接到该帖)。首先,对该朋友的不幸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因为我尝过紧急时等不上车的痛苦、绝望和愤怒。这里我专开一帖来谈谈我的看法,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太多了,今后可能还会有,大家可以在更深一层的意义上来讨论这个问题。</font></p><p><font size="3"> 我是闲林山水海棠苑的业主,2005年3月正式入住的,算是最早入住的业主吧。虽然业主交通车我一共只坐过二次,但是情况还是略知一二。看了楼主的帖子,加上前段时间发生了某业主没有能上车而气哭的事件,我也去了解了一些情况,当找了多方面谈了情况后,对业主交通车的问题的来龙去脉知道了许多,很多情况比我们想得复杂得多,并不能一言而盖之的。下面就在这里谈谈我的看法。</font></p><p><font size="3"> 首先,业主交通车项目的运行由金成实业公司负责、全权委托市交公司实施的。而金成物业管理公司和金成实业公司虽然全是在金成集团旗下,但是完全是二个独立的子公司,各有自己的职权领域和工作指标,相信大家一定明白,许多大经济集团下的子公司也这样的情况,甚至还有互为竞争对手的现象。许多情况下,子公司对另外一家子公司只有建议的权利,而且即使是正确的建议,付与实施也需要一些时间。</font></p><p><font size="3"> 业主交通车的问题更复杂些,因为还涉及到第三家企业——市公交总公司。所以业主交通车的某个措施的落实,往往要经过好几个环节,我们相信这些公司的宗旨总是要让老百姓满意的,如果连这个基本前提也否定了,既认为全是奸商和坏人,那么就不存在对话的基础了。这好几个环节中,有许多情况完全可能是因为某一具体的人而发生变化,比方,那司机是市交公司的人(我们都知道市交公司的司机是些很蛮横,在杭州的马路上连出租车都怕他们),如果他不清楚、差记性、不高兴、不配合,有情绪、不敬业;别说是小小的闲林物管的小保安,就是金成实业公司、哪怕金成总集团,甚至市公交总公司具体部门也不一定能够马上搞定,毕竟金成公司在这事情上是个用户,几百万钱交给了市公交公司,用我们杭州话来说,现在是市公交公司“大”。其实几百万丢进去,又关系到公司名誉,谁不想将事情做的大家满意呢。</font></p><p><font size="3"> 我自己有个很具体的例子,我买了台34寸电视,但是对质量不满意,要求换一台,居然要通过三个职能部门,先是销售部门来了解情况,再过几天是质量检验部门来做鉴定报告,而且第一次来正巧闲林停电,不能鉴定!鉴定完,几天后通知我去办手续签字,再过2天发货部门送货和把原来的拉回去,搞了半个月,来回四次,我们双方全累个半死(他们每次来的全是不同的人员,每次都要我到留下去带路,真是把我气死),我向他们提意见,他们说这是向全球经济靠拢的正规化管理!真是浪费时间、金钱啊。</font></p><p><font size="3"> 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件事情上,仅仅只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物管是没有权利去指挥业主交通车的。具体负责的是金成实业公司,车上查验乘车证的人员也是金成实业公司的人,或者是由市交公司的司机来查验。他们得到的命令可能很绝对,比方“没有乘车证谁也不能够上车”、“你们只能够服从本公司的指令”等。所以我们在对这个问题有意见,道理上应该是向金成实业公司提出,或者向市交公司提出;把全部责任归于小区物业管理可能是矛头不太对。<br/> <br/> 说到这里,再来看某业主没有能上车而气哭的事件就比较清楚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有个还没有入住的业主来闲林看房子,但是她那天忘了带乘车证。结果不让上,找保安,保安上前去说明,还是不让上,因为前面说过,并不是真正的一家嘛,根本不卖你小小保安的帐。气哭了,再把物管主任叫来,物管主任只好开证明,盖公章,证明她的确是业主…… 因为车上管理的人并不认识你是什么物管主任,就算认识也可以不买帐,而且这事情从根本上说实业公司并没有大错。至于服务态度问题是具体的个人态度问题。反过来说,如果让她上了,那车上的业主不了解情况,也可以投诉说:“不按规定验乘车证,随便让不相干的人乘车”等等……</font></p><p><font size="3"> 罗里罗嗦说了这样多,肯定有许多人没有耐心看,并说我为金成说话</font><font size="3">(其实我常常提金成意见,比方二年还没有搞好的配套设施)。可是我认为,在今后的许多年的日子里,我们业主都必须为我们自己的利益和物管交涉、谈判,搞清楚事实真相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否则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5 1:22: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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