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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务共有。【应包括嘉园的游泳池、网球场、中心花园以及会所】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知是否有?】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个人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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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支持
特别支持,车位归集体所有。
是要支持
是啊~我也支持~
3月21号的浙江日报第6版的关于<<物权法怎样影响我们的居住细节>>的报道就是我家老公发表的评论 ~呵呵
最近我也学了不少~
有什么问题大家一起讨论下~
支持;我们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力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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