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西湖山水</i>在2007-3-28 16:32:00的发言:</b><br/><p>最近在搞物业招标, 十分好笑. </p><p><font color="#f76809">我们都知道物业公司是盈利组织, 是在提供服务的同时, 从业主身上牟取最大利润的组织. 物业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挣业主的钱, 由于没有法律规定该挣百分之几, 当然是挣得越多越好. 结果自然是, 我们业主花钱请人来榨自己的钱</font>!!!</p><p>小学生都知道, 自己的事只有靠自己. <font color="#f73809">我们需要的是非盈利组织. 所以, 我认为业委会应该代替物业, 财务公开, 以收支平衡为目标. 其实, 应该也不太复杂, 保安和清洁可以直接跟保安公司和清洁公司签合同. 人手不够, 可以聘请大学生或其它能人来负责具体事务. 业委会的作用就应该像一个非盈利公司的董事会. 我们大家直接把钱交给业委会, 这样业委会就有财权和人事权. 小区就一定会更好</font>.</p><p>否则, 既无财权, 又无人事权的业委会, 形同虚设, 要他何用.</p><p></p></div><p><font color="#f73809" size="7">支持红的,这也是一种观点,尊重你,偶和你一起顶板砖</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1 14:51: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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