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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小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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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   有个邻居全家去参加了业主会议,
据说不欢而散,,
业主委员会据说都有本职工作
无暇顾及业主的一些具体事务
倒是有些个小小的建议,,
大家可以把小区的一些收入  比如停车或者游泳池其他等
作为业委会有空余时间为社区服务的成员的工资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应该是
收集每家每户小区业主关于重大问题的决定
并加上户号、决定、备注等  公布于网站,,
有些可以自行上网的可以注册实名id

这样

业委会的工作是  收集、统计业主们的决定、并公开计票
并公布大家的大多数人的意见

而不是代表大家发表意见

这年头  谁都不愿意被代表

这样我想  总不会有人有意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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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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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们共同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好我们的家园,大家的初衷只要是一致,就没必要有矛盾,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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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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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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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点个人看法,不代表业委会的其它成员,或者业委会本身,只代表个人:
1、“收集每家每户小区业主关于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许过于理想化,毕竟搞个业主大会,筹备半年,一开始参与投票的业主还不是很多,延期后还有200多业主没有投票。如果我们要达到这样的全面的民主,我个人觉得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可能是太大了一点的。
2、“业主委员会据说都有本职工作,无暇顾及业主的一些具体事务”如果是真的,我个人觉得不妥。我觉得大部分的具体事务,一般都是转交给物业就可以了,业委会可以起到一个沟通桥梁和监督的作用。
3、顺便说一句,据我所知,绝大部分小区游泳池的运行是亏损的,大家就别指望还能靠游泳池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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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gday 于 2011-7-25 12:26 编辑
陈小胖 发表于 2011-7-25 11:41
我说点个人看法,不代表业委会的其它成员,或者业委会本身,只代表个人:
1、“收集每家每户小区业主关于重 ...


邻居间探讨问题的这种氛围挺好的
很久没来这个网站了  多谢陈小胖同学回复
1,重大问题比如  外阳台是否可以包,这次的社区用房的问题  才运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大家物业费每家多一毛,租用一个业主投票用的网站及可以电话投票,用每家的可视对讲系统也可联络投票,实在不行才上门收票。小问题当然由业委会与物业共同商讨决定,但所有决定应该公于网站或贴主入口门口小区告示栏。涉及到商业问题  可以公平  公正竞标,,公诸于众,大家也不会有怨言
2,认同你的看法,业委会应该不具有独立发表意见权利,应该收集大家建议并统一大多数人的意见  告诉物业,物业作为大家意见的执行,把事情协作好,只有公开了  大家才不会有猜疑  把为我们大家服务的物业放在对立面。
3,游泳池既然亏钱,那业主凭门卡免费进入好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需要高端服务的业主可以去高档的私人会所游泳池,虽然我不怎么游泳  但是看到别家的老人小孩  在那里很高兴地游泳,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这点运营费,我们作为业主也愿意摊
4,前面有人提绿城,那就提提绿城的理念,真诚,善意,精致,完美。前两条  如果业主、业委会、物业都能做到,并且真正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替对方考虑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大家这里反正也随便说说,,不一定要所有意见统一,大家都各自说说自己的想法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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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那就成了一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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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们的业委会不会让大多数业主失望.

业委会不是谁都适合去干的,这一点我想业委会成员们应该都知道的吧.

很多事情,不是光靠着一腔热血就能干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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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的职责和物业的职责要分清楚,不可混淆!不可委托!
两家有委托,就要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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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诚斋诗意 于 2011-7-26 09:35 编辑

回复 bigday 的帖子

业委会所有成员是没有工资的,是无偿奉献业余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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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atch2010 于 2011-7-26 13:37 编辑
诚斋诗意 发表于 2011-7-26 00:07
业委会的职责和物业的职责要分清楚,不可混淆!不可委托!
两家有委托,就要闹笑话了!


对,不要委托物业,物业该干嘛干嘛,把他自己的事情做好。
至于业委会要收集意见,那天不是有邻居提了嘛,
每个单元设个楼长之类的,楼上楼下的找人也快,
征求意见效率肯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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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委员有本职工作是很正常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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