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3418593 于 2016-11-16 15:56 编辑
各位口水大神:我遇到一个麻烦事情,需要向万能的你们求助。 情况是这样的:我去年买了西湖区一套87平米偶数层夹边套的房子,房子南边的露台为全赠送的错层双层挑高阳台,我的挑高阳台在卧室,客厅是飘窗。 我购房合同图上标识的楼上楼下(也就是奇数层)客厅的挑高阳台宽度是1.8(如图标注为双层挑高阳台上空的虚线位置), 买房子的时候销售员、宣传册上的也表明奇数层挑高阳台宽度1.8m。 房子最近马上要交付了,小区开放日我们进入工地,发现奇数层客厅挑高阳台尺寸并非宣传册、销售员以及购房合同上所描述的1.8m,而是2.4m。后翻看奇数层邻居的合同发现,他们的合同图上的露台宽度就是2.4m(如图)
, 跟他们合同图上不一样的是图上显示中空的那部分现在也是有楼板的。 后来才知道是开发商自己一开始就是按1.8m做的,发现与奇数层合同图不符后,又在外面新建一根梁加宽到了2.4m,如图。 这样就造成了我的客厅采光和视野受到了影响,飘窗看过去两根大梁摆在那里(如图) ,小区就我们这栋楼夹边套有这个问题,其他栋其他户型的挑高阳台都是1.8m宽的。 这个问题我与开发商谈过几次,他们也承认有这个失误。但是只愿意“略表心意”,醉了,你的失误我来承担吗。。。我想请教各位大神开发商是不是属于违约或者消费欺诈?我要不要跟他们搞官司?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感谢各位大神。 PS:各位老爷,有没有靠谱的房产律师帮我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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